地震灾区商业网点正有序恢复
超六成商贸流通服务网点恢复营业 力争3年左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2008-06-19    刘玲玲 钟 笛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灾区商贸流通业遭破坏,给经济和百姓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日前表示,我国灾后商业网点商贸流通正有序恢复。
  据介绍,截至6月16日,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四川、甘肃、陕西已有89004家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网点恢复营业,恢复率达到64.1%。其中四川省恢复82268家,恢复率63.2%;甘肃省恢复4090家,恢复率67.7%;陕西省恢复2646家,恢复率98.6%。

受损商业网点达两成

  常晓村说,地震发生后,商务部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反应机制,成立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5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在成都联合召开地震灾区恢复商业网点和保障市场供应现场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门小组深入绵竹、什邡、汶川、北川等重灾乡镇和受灾群众安置点,就灾区商业网点恢复和市场供应面临的困难进行调研。截至6月16日,四川、甘肃、陕西省受损的商业网点(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13.8万家,占灾区原有网点的20%左右。商业网点受损建筑面积1309万平方米;整个损失初步评估约267亿元,损失既包括市场(批发市场)、零售、餐饮、住宿、加油站,还包括一些生活服务,比如洗衣、理发等。损失的数量重点是在零售和餐饮;损失的金额重点是在市场。
  结合灾区实际情况,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恢复地震灾区商业网点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在灾区选择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流通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在政府的支持下,具体承担灾区商业网点恢复工作。
  随着零售企业的不断进入和商品配送网络的逐步贯通,灾区的商贸流通正在有序恢复,市县城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但目前乡镇、村一级商业网点的恢复仍存在一定的困难,总体上仍处于零散和局部恢复营业的状态。

多种措施恢复商业网点

  常晓村表示,在全力保障灾区市场供应工作的同时,商务部采取设立临时售货商业网点、建设过渡型商业网点、恢复固定商业网点等多种措施恢复商业网点。
  为尽快恢复破坏比较严重灾区的商业经营,商务部以两种方式支持灾区建立临时商业网点,在受灾群众集中居住的地方提供商业服务,及时满足灾区群众生活需要。
  一是为灾区配置流动售货车,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流动售货的同时,还承担商品批发配送功能,为个体摊贩提供货源。截至6月16日,商务部已经支持四川灾区的流动售货车,并进入到重灾县开展流动售货,目前累计行驶43.7万公里,销售额达850多万元。
  二是在民政部的支持下,向灾区建立相对固定的帐篷商店,既销售商品,也承担小批量仓储功能。目前,商务部首批支持四川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市州15个重灾县(市)活动板房200套,目前已全部分配到22户流通企业,正在陆续开始营业。
  同时,在安置点、安置区域内统一配备一些板房用于建设可以使用两年甚至3年过渡型商业网点。8月底前,商务部将建设5000个灾区便民商店,以满足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需要。
  为保障灾区群众日常生活,商务部鼓励、支持没有受损的商业网点要组织货源和人员,尽快恢复营业。对受损较轻、具备条件的8万家商业网点,建议抓紧维修加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早日恢复营业。

恢复商贸流通服务网络

  启动流动售货车,建立帐篷商店和便民板房商店,这些措施都是恢复性的措施。常晓村表示,重建与恢复这二者有关系,重建要考虑得更长远。重建规划不但要考虑灾前水平,还要考虑今后的发展,还要考虑引进一些先进的商业流通方式、商业理念。
  目前,重建规划已经开始了。5月底国家成立国务院抗震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会同四川、甘肃、陕西等地方政府制定专项规划,预计规划在3个月内出台。灾后重建规划期限3年,范围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在原则上将考虑到民生、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等问题,另外还包括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政府如何发挥企业主导作用等问题。
  对于商业网点恢复的规划目标,争取用3个月时间在地震重灾区初步恢复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使灾区群众日常生活和灾后生产建设需要能够得到基本保障,发挥商贸流通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优势。用3年左右时间,市场服务体系功能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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