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一声”电话该当何罪?
法律专家剖析吸费电话
    2008-05-07    记者 张子瑞 实习生 兰玉    来源:市场报

  “响一声”电话最近又成关注焦点。一个技术上并不复杂的“高额吸费电话”问题,在得到权威部门的积极回应之后,反而走到有些尴尬的境地。
  《市场报》记者日前专访了长期关注消费者权益的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律师。武绍智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

用户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武绍智律师认为,受害者对此类号码回拨后,或者被扣费,或者被动听到各类广告,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首先,“响一声”电话诱使用户回拨的行为侵犯了用户对电信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其次,“响一声”电话诱使用户回拨吸纳高额话费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财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此外,这种电话经常发生在深夜或者用户的休息时间内,用户包括休息权在内的人身权利受到了侵犯。受到“响一声”电话的骚扰,工作和生活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宪法》第四十三条赋予我们的休息权将无法得到保障。

电信运营商是否有一定责任?

  武绍智律师认为,电信运营商对此负有责任,普通用户一般情况下不具备识别此类恶意电话的能力,电信运营商有能力发现这种异常情况,也有义务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就“响一声”电话回拨“听到广告”而言,首先,如果运营商认可此类彩铃广告业务,那么,应该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费用由发布者承担,即用户回拨此类电话应无需承担话费。其次,运营商应该建立非法号码备案信息,对非法号码及时处以停机等处理。此外,运营商应该依据《电信条例》加大对彩铃广告的内容审核,防范非法信息传播;而在依法查处方面,运营商还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该类非法广告的监控和查处。

现有哪些法律法规约束“响一声”?

  武绍智律师认为, 尽管目前我国对于此类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还不够系统和全面,但是就现有的法律法规而言,约束“响一声”仍有法可依。
  “响一声”电话控制者诱使手机用户进入“响一声”电话控制者设计的吸费骗局。 “响一声”电话控制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号码作为用户个人信息,传递范围限于熟人”的特点,隐瞒真相骗取手机用户回拨而扣取话费。因此,在 “产生扣费”的情况中,“响一声”电话控制者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如果回拨收听到的是商业广告,则可以同时由《广告法》来调整。在“响一声”电话“收听广告”的情形中,回拨后播放的类似广告信息,手机用户却为此支付了费用,相当于手机用户承担了该手机语音广告的发布费用,与《广告法》中有关广告的规定相悖。
  据武绍智律师介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曙光已现,《信息安全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电信法草案”也已列入国务院 2008年一类立法计划,成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业内人士建议,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独立统一的电信监管部门,完善相关的电信监管法律法规,加快依法整治的步伐,这是根治“响一声”电话问题的迫切需求和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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