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去年查获侵权商品近3.34亿件
    2008-05-05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网综合消息 海关总署28日发布的《2007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透露,去年我国海关查获侵权知识产权商品近3.34亿件,价值人民币近4.3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3%和116%。
  据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分析,去年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案件具有以下特点:查获侵权货物以出口环节为主,海关在出口环节查获近3.33亿件,占侵权货物数量的99.8%、侵权商品案值的99.3%;运输方式以水路运输为主,侵权商品大多是海关对以江海运输方式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过程中查获的,商品数量占全年查获总数的97%,货物价值的86%;侵权商品进出境地以沿海口岸为主,深圳、上海、宁波、杭州、黄埔、广州、青岛、福州、厦门和天津10个海关共查获近3.33亿件,占全年查获总数的99.7%,案值近3.71亿元,占全部案值的84%;侵犯知识产权以商标专用权为主,海关共查获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近3.3亿件,占全年查获总数的99%,价值近4.26亿元,占全部案值的97%;多国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海关共对5776项知识产权实施了保护,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来自美国、英国、法国等3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商品类型以消费品为主,查获的侵权商品主要集中在服装、鞋类、箱包、香烟等品种,其中假冒香烟无论批次、数量和案值都比较大;查获方式以海关主动依职权查获为主,各口岸海关依职权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及在行邮渠道主动查获侵权物品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9%。
  我国海关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取得的成效,吸引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寻求海关保护,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的数量大幅增加。据统计,去年海关总署收到知识产权备案申请件2788件,比上年增加了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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