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签署自贸协定 加强知识产权合作
    2008-04-09    作者:杨甲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下称《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根据《协定》,双方将致力于建立和加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及其他相关机构与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之间的合作。
  《协定》明确,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新数字经济、技术创新和贸易方面的重要性。各方应当建立和维持透明的知识产权体制与体系,并重申《TRIPS协定》及双方参加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多边协定的承诺。双方承诺将在通知和信息交流、合作及能力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鼓励和便利各自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及其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利益的组织之间联系及合作的发展,并在提高知识产权权利及体系意识等领域开展合作。根据《协定》,各方可根据其国际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
  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投资等方面,《协定》就诸多具体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协定》还针对中新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据了解,该《协定》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6年后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实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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