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利益表达亟须合理规则
    2008-04-08    吕祥    来源:新京报
  对于舆论关注的集体返航事件,东航此前称是因为天气原因,昨天首次公开承认存在人为因素,当事人已遭调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此前表示,一旦出现飞行员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常人眼中的“打工天使”,竟然将本应是“上帝”的乘客“劫持”在万米高空,暴露了部分民航飞行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淡薄。“集体返航”是一个极端事件,据报道,当事飞行员对航空公司的一些管理措施积蓄了不满,多次表达无果。看来,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同样不能忽视利益表达与博弈,而关键在于为利益表达制订合理的规则,确定合理的制度安排。
  媒体多次报道,一些飞行员为跳槽尝试过走法治之路,但是却被要求他们付出几百万元的培养费;他们尝试过行政调解,但是结局却是档案被扣,机长被迫赋闲种蔬菜;他们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有关法院却要适用民航总局限制跳槽的行政规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集体返航”事件,带来的却是对秩序更大的破坏,同时也显示出将利益表达理性化的必要性。
  理性的博弈往往来自于组织的良好,如果飞行员们良好地组织起来,将分散的利益,凝聚成建设性的利益表达,我想这样的表达就能够更接近于大众的要求,也更能够提出理性的让决策层接受的建议,而不会出现极端性的“双输式”表达。
  近来有报道分析了民用航空的尴尬:飞机多飞行员少,所以需要用高额的赔偿防止飞行员跳槽,并建议引进国外飞行员。但国外的飞行员为何那么好引进?他们为何不怕被航空公司惩罚高额的赔偿金、跳槽费?后来看到国外飞行员组织紧密,行动有据,我才有所理解。
  笔者建议管理层能够平等地调研,既调查飞行员是否有悖“职业伦理”,也要调研航空公司的经理人是否有悖“职业伦理”,还要反思相关的管理规定是否符合于市场经济下航空业发展的需要,更关键的是赋予各方利益表达的平等的基本权利和有效的表达手段。这样的手段不必如“返航”那么极端,但是一定比个人争取更有力,这些权利不必如法规中那么华丽,但是起码能够保障他们择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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