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涨工资不长精神
    2008-04-0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某航空公司所谓的“返航”事件最近闹得沸沸扬扬,本属企业内部的矛盾被激化为一起公共关注事件。民航管理部门近日紧急表态,对于此次事件的带头人,管理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罚,最高可至终身停飞。

    这个事件的过程并不复杂。一群飞行员因为闹情绪,从出发地飞到各自的目的地上空后,又借故全部返航,使得众多旅客权益被严重侵犯,也导致昆明机场大量旅客滞留。而飞行员们闹情绪的原因,又是众所周知的自由流动不顺。
    飞行员们为什么想“跳槽”?简单而言,他们还是为不同体制的民航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所吸引,也就是说主要为物质利益所驱动。在一个现代商业社会当中,自由人追求更高的合理合法物质财富回报,本无可厚非,但偏偏飞行员们属于特殊人群——飞行员的自由流动与飞行员的培养体制之间存在双轨,与国有民航企业之间传统的劳动关系存在矛盾。因此,在民航业的市场化造成了飞行员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时,飞行员日益成为稀缺人才,而他们的“老东家”自然不肯轻易放行,任其自由流动。
    近几年来,由飞行员“跳槽”所引发的官司与新闻并不鲜见,飞行员们集体“请病假”的事情也不止在一家航空公司出现。民航公司与飞行员之间的诸多矛盾不断见诸媒体,说明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原本在计划体制下相安无事的劳企双方,开始有了摩擦,乃至对簿公堂,成为公共事件。而越来越多的类似公共事件发生,也伤害了双方的感情,引起社会公众的不安。
    平心而论,将个人利益公共事件化的飞机员,只是民航飞行员中的极少数,我们也能够理解一些飞行员处在这些矛盾纠葛中的困惑,也愿意体谅他们的委屈之处。也需要指出,在处理与飞行员之间矛盾的时候,一些航空公司的工作的确做得不够细致,对员工的思想状况把握得不够到位,对员工的身心健康关心爱护不够。相关航空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漏洞与问题也应引以为戒。
    我们也当然愿意建设性地去看待问题。面对飞行员十分紧缺的现实问题,有人认为,民航业主管部门应尽快放开国内飞行员培训门槛,并取消引入外籍飞行员的各种限制;同时,应严格限制国内航空公司引入飞机的速度,实行飞行员到位再引入飞机的机制。类似的意见都值得去听取,归根到底,唯有从根本上解决,或者说缓解飞行员短缺的问题,才会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不过,就此次这些飞行员的行为而言,我们的态度十分鲜明:飞行员纵然有再多理由,即便有再大的委屈,也不能无视旅客的权益,不能将旅客的安全抛在脑后。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对于商业规则和职业精神的蔑视,是“挟乘客以逼公司”,其性质是恶劣的。这些飞行员的所为,究竟是违规,或是触及法律界线,当由相关机构认定。令人遗憾的是,在这起事件中,在他们的收入已经远远高于社会平均薪酬的情况下,当事人在更高工资利益的驱使下,以委屈心情为借口,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对付”航空企业,其职业精神和社会责任全然不见了。
    飞行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曾经有着深深的传统体制的烙印,培养成一名合格的飞行员,除了飞行员个人的天赋与努力外,国家也花费了非常大的培养成本。而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之时,脱胎于传统体制的飞行员群体当然不能忘却历史的纽带、国家的培养和乘客的重托。飞行员与航空企业的纠纷,属于非典型的劳企之间的矛盾。正因为其“非典型”性,故飞行员们在求解矛盾的过程中,更必须恪守职业精神,必须要以社会责任感作为底线。如果只为一己之私利,而置众多旅客的利益于不顾,那么这种做派就显得很不光明磊落了。
    需要强调的是,在一个追求大国崛起和卓越商业的时代里,不能只涨工资不长精神。职业精神与社会责任,不仅对于民航业精英的飞行员们,也是所有中国公民,特别是承载着重要权力和公众利益的官员和精英所不能忽略的价值底线。
    此次某些飞行员的不当行为,也给了我们一个警醒。处于转型时代,一些人的确在价值判断上出现了一些迷失,乃至出现了过度追求物质财富的倾向。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为社会承担更多公众责任,为社会大众创造更多幸福,是更加宝贵、更值得尊敬推崇的“精神富翁”。在这样的精神骑士面前,那些损害他人合法利益而自肥的人是极其渺小的。只有这样大写的人才是构成一个伟大公民社会的真正脊梁,是一个转型社会中克服艰难险阻建成成熟商业社会的宝贵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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