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再融资与投资回报结合起来
    2008-02-26    作者:皮海洲    来源:证券时报
  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中国股市根本利益的圈钱行为加以限制,无疑是很有必要的。但要叫停所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并非是明智之举。融资功能是股市的最基本功能之一。上市公司理性的融资行为是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投资回报的,也是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至关重要的是要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投资回报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区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恶性圈钱还是理性融资的最主要标志。如果上市公司只重视融资而轻视对投资者的回报,那么这样的融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圈钱行为。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将二者并重的话,那么这样的融资行为应属于理性融资的范畴。应该是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金额与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金额密切地结合起来,根据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金额来确定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
  继一个月之前中国平安推出1600亿元的再融资计划之后,近日,浦发银行增发融资400亿元的消息又在市场上流传开来。受此影响,市场再次出现大跌走势。投资者也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谈虎色变。市场上关于叫停中国平安、浦发银行再融资的呼声不绝于耳。有人甚至还认为应该叫停所有上市公司再融资。对此,笔者另有看法。
  一些上市公司不顾市场承受力、不顾投资者死活的再融资,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圈钱行为。对于这种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中国股市根本利益的圈钱行为加以限制,无疑是很有必要的。但要叫停所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同样并非是明智之举。毕竟融资功能是股市的最基本功能之一,而且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这也是我国政府的重要决策。更何况叫停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不仅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利,而且也于投资者的投资不利。因为上市公司理性的融资行为是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投资回报的,也是受到投资者欢迎的。如今年初一家公司的配股,其配股价为6.90元/股,而配股股权登记日该公司股票市场价达到21.78元,因此,参与这种理性融资,投资者是可以获得投资回报的。所以,作为投资者来说,真正应该要反对的是上市公司的恶性圈钱行为。
  要反对上市公司的恶性圈钱行为,在上市公司中提倡理性融资,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投资回报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区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恶性圈钱还是理性融资的最主要标志。如果上市公司只重视融资而轻视对投资者的回报,那么这样的融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圈钱行为。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将二者并重的话,那么这样的融资行为应属于理性融资的范畴。
  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投资回报结合起来,首先应该纠正过去的一种错误做法。根据2004年12月7日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其中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虽然该规定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结合起来了,但由于没有规定现金分配的比例,因而引发了上市公司的钓鱼似分红,上市公司用少量的红利作鱼饵,来钓取再融资的资格,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仍然没有从圈钱的模式中走出来。
  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投资回报结合起来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金额与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金额密切地结合起来,根据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金额来确定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比如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再融资金额不超过前次公开融资以来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回报金额的两倍。这样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越多,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才能越大。此举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给予投资者投资回报,也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完全从圈钱的模式中摆脱出来。
  为了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投资回报切实结合起来,有必要把上市公司给予全体股东的回报与给予公众投资者的回报区别开来。如果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对象是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全体公司股东,那么再融资金额对应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给予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如果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对象仅仅只是公众投资者,那么,再融资金额对应的投资回报就只能是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以避免利润分配时大股东得利、而再融资时由公众投资者买单的局面出现。如果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真能如此地与投资回报结合起来,那么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就完全从圈钱的模式里摆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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