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调薪理应与CPI配套
    2008-01-21    吴杭民    来源:中国网

    《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牵头单位,与包括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等社团组织在内的十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建起立法小组,前期的立法调研已经完成,目前正在为草案的成形紧锣密鼓。“如何调薪,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说。(1月20日《东南快报》)

    近段时期,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数据一直在高位运行。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前十一月,中国CPI涨幅为百分之四点六,十一月当月涨幅更是达到百分之六点九,创十一年新高!寒冬里此起彼伏的“涨价热浪”让人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掂量自己的钱袋:我的工资没涨,总体收入并没有任何增长,但那么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必需品却大幅涨价,我们该如何应对?
    中国的工资水平低,这在世界上都是公认的,更何况,目前不少的底层劳动者拿的都还是最低工资标准,这就使得他们的日子在物价频涨面前更加“捉襟见肘”、焦虑不安。所以,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理应成为工资标准调整的明确信号,两者应直接挂钩。并且,物价大幅波动时应缩短工资的调整周期,比如一年一调。
    但在目前,工资增长与物价指数增长配套机制根本不够健全,更缺乏“硬约束”的制度,其最终的结果便是工薪阶层在“涨价热浪”前不同程度地跌入民生困顿的“谷底”,如果任其扩大差距,一些问题会暴露无疑,社会矛盾也会不断激化。相关职能部门应未雨绸缪,及时着手考虑相关的配套机制、手段,尽快实现工资增长与物价指数增长的“并驾齐驱”。所以,职工调薪理应与CPI配套,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更应该高于CPI指数。
    当然,让CPI成为职工调薪的考虑因素,还需要不断完善CPI的编制工作。比如,近年来飞涨的房价,一直未被纳入CPI统计口径,已经成为人们的最大质疑,被认为这样的统计无法反映出物价的现实增幅,有做低CPI之嫌。这样的缺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弥补,职工调薪即使与CPI配套,也不能更大程度上缓解人们对物价波动的焦虑。
    所以,我们现在一方面要尽快完善CPI的编制,以求全面、真实地反映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另一方面,在加快《工资条例》立法的同时,可以先选择一些地区先行试点,为相关配套工作提供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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