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价下调,别的地儿呢?
    2008-01-14    石子砚(山东 职员)    来源:新京报

  1月12日召开的广东物价工作会议透露,物价部门监审发现去年广东电网利润高达142亿,利润空间太大。对此,广东将提出电力价格改革,全面下调工业和居民的销售电价。据悉,降价后该省每年将少交电费50亿元。(昨日《南方都市报》)

  在“跑不过刘翔,但要跑得过CPI”的社会焦虑中,广东这次电价下调,来的有些令人惊喜。
  笔者认为,粤电价下调,最大意义在于解密了广东电网一直以来不断表示的“亏本”事实。而更让我们期待的是,揭开这块遮羞布之后,广东电价下调的“逆流”,能否让人们看到更多惊喜?
  近年来,某些企业“以亏损要补贴”的习惯由来已久。比如,2007年11月底,中电联向国家发改委上递了《关于2008年电煤合同价格大幅上涨情况的紧急报告》,报告称,主要产煤省煤企已发出签订2008年电煤合同的通知,提出涨价幅度均在30元/吨以上,并以此来要求“实施综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诸如此类“合情合理”的理由,实质是挟垄断以令涨价,让不少民众在涨价潮中变得越来越麻木。
  说句实在话,广东人每年将少交50亿电费的这点“实惠”,实在是一点“小恩小惠”。如果我们反算一笔账的话,民生为这些年来的高电价,已经多交了多少个“50亿”呢?除了广东,其他依然电价“按兵不动”或者还在酝酿“涨价”的地方,民生又已经多交并要继续多交多少个“50亿”呢?
  广东电价下调只不过是揭开了“冰山”一角。这股“逆流”能否带动其他地方电价的“逆流”,甚至引发整个行业的价格“下调”,才是民生最根本的期待与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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