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解决城乡和地区间的社保对接是当务之急
    2008-01-10    作者:符玉瑶    来源:珠江晚报

  中国的户籍制度和地方行政割据已经成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绊脚石,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执政理念中对民生问题的漠视。说白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政策与政府服务理念,也就是如何落实心系农民工的问题。

    临近春节,在珠三角,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 以上。以东莞为例,2007年一年,这里有超过 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一天最多时退保现金流达 30多万元。仅南城区社保分局,就有 1.23万人退保,退保总金额高达 2628万元。(见 1月8 日《人民日报》)
    据报道,目前,我国1.2亿农民工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已达 15%。截至 2007年 10月,广东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 780.1万人,东莞市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捆绑参保,参保农民工超过 180万人。
    应该承认,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捆绑参保,意在保障全体国民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人有所事。本意当然是良好的。事实上,它也起到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尤其是多数有工作的城里人,他们享受了或正在享受着国家政策带来的温暖。然而,人是流动的,尤其是那些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抛妻弃子,来到陌生的属于别人的城市。可是,他们的根却在农村。户籍制度无情地将他们阻隔于城市人的大门之外,使他们永远处于流动状态之中。当他们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城市有以自己的血汗哺育了城市的繁荣之后,不得不再次流动,或者到别的城市,或者回到自己的家乡。
    这时候,问题出来了——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相对固定的。从一开始,它就缺乏对流动的农民工的考虑,致使他们在"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
    众所周知,缴纳社保金必须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
    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袁伟说:"农民工要跨越'累计缴费15 年'这道槛绝非易事。不能实现转移接续,农民工参保很难达到规定年限。"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保不能有效对接,这是社保制度上的难点。据介绍,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 多个统筹单位,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镇一级的社保机构尚未健全,许多农民工不知道今后这笔钱会转到哪里。诚如报道所说——制度缺陷,使社保成空中楼阁。就是说,频繁的退保,使农民工难以享受养老保险带来的好处。尤其是使他们晚年无法享受社会保障。
    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银行方面都做到了全国范围的"银联制"的今天,在"馒头形状的标准"都出台了的今天,那么,事关全体国民根本利益的社保卡在全国范围内的联保通用和自由转移果真就那么难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企业两方承担,个人缴费8% ,企业缴费8%。有些地方建立地方养老保险,企业还必须缴费 3%,这部分费用也划入参保职工本人的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是,社保有关条例规定,农民工参保满一年退保则可以退回缴费的 11%,不够一年只退 8%,就是说,农民工退保,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由农民工一次性领回,"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充入地方社保基金。
    "虽然国家规定任何地方都要无条件接纳个人养老保险,但某些地方还是设置了障碍。"东莞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陈陆说,目前各省都有个别城市设"卡",不接受从别市转进来的无常住户口人员的社会保险手续。原因很简单:外来人员在当地退休的越多,当地财政需要支出的养老金也越多。这也正是各地社保机构扩大参保面和办理退保时心照不宣的动力。正像知情者透露的那样,社保不能转移或不愿被转移,实质上是某些"地方"对流动人群的利益掠夺。这既说明中国的户籍制度和地方行政割据已经成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绊脚石,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执政理念中对民生问题的漠视。说白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政策与政府服务理念,也就是如何落实心系农民工的问题。
    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必须从全国的层面来统筹考虑,不能各自为政,单打独斗。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黄庆辉建议,采取中央转移支付、地方互济一部分的办法,统一调控解决。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此事关系到全国农民工的终身大事,因此要痛下决心,不可再有丝毫的怠慢和拖延。

  相关稿件
· “鸡肋”政策不改,农民工退保潮难息 2008-01-09
· 农民工退保潮 说明了什么? 2008-01-09
· 调查:农民工眼中的“春运新政” 2008-01-09
· 农民工退保怎成了社保机构“创收”之道 2008-01-09
· 甘肃:农民工得职业病将享受工伤保险 200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