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使用塑料袋需解决价格问题
    2008-01-10    庞震    来源:光明观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今后各地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将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1月8日中国新闻网)

    原来免费的塑料购物袋今后要有偿提供了,老百姓的购物成本免不了会有所增加,但此举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我想人们大抵会理解的。
    不过,细读整个通知,虽说文本中也详细讲述了该如何“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可是却只字未提有偿使用袋的价格问题,仅仅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
    按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其目的就是想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来引导人们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因此,一只塑料袋今后究竟价格几何,就不仅关乎老百姓的购物成本,也会影响到此项措施的调控效果。如此重要的问题,怎么能避而不谈,存而不论呢?
    可见,尽管通知已经明确提出塑料袋要收费了,但如何收,收多少还并没有相关规定。通常而言,价格杠杆倘若想要发挥作用,进而改变人们的习惯,势必要让老百姓真的觉得不划算。换言之,塑料袋的价格一定要超出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让老百姓感觉图这个方便不值得。否则,价格定得太低不足以改变人们使用塑料袋习惯,那么白色污染之患依然无法根除。
    诚然高价的塑料袋,会起到杠杆调节的作用,可是这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试想下,既然现在超市都是免费提供塑料袋,这也就意味着,就成本而言,塑料袋应该很便宜,甚至其成本可以忽略不计。一旦,今后超市把零成本的东西拿来卖,肯定会很有赚头。众所皆知,商家的本性就是逐利的,加之现在还有政府的“通知”作为收费的借口,在这种利益的冲动下,难免超市不会从中渔利,借机生财。有了赚钱的机会,或许首先超市就不愿意减少使用塑料袋。
    倘若果真如此的话,有偿使用袋不仅不能根治塑料污染之害,反而会成为某些超市赚钱的契机,最终让老百姓掏钱买单。这样的结果,应该有违政府部门良好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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