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白色污染也需吹响“集结号”
    2008-01-10    郭绍俊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从今年6月1日起,超市一律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在向各省直属机构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规定,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中国政府网9日消息)

  “一律不得”应理解为是对塑料购物袋的全面禁止,其实早在去年7月乃至更早一段时间,沈阳、北京和杭州就都曾极力推行过全面禁用塑料垃圾和筷子、餐巾纸等一次性用品的法规,这说明我们在加强城市规划、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已达成共识,但纵观各地的治理效果,我们发现,便宜的发泡餐饮具及超薄塑料袋在市场上还是无所不在,可降解的环保替代品依然是“曲高和寡”,可见,对白色污染的治理如仅靠政府一方出台禁产、禁用法令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市民塑料袋的使用率很高,一时或小范围的治理效果难显。去年末,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超市节能问题报告》显示,中国快速消费品零售全行业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数量约为500亿个。仅广州一地,每天产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万个。以20万个为1吨计算,一年下来塑料袋带来的垃圾就有1390吨,其占垃圾成分已从3%上升到22%,是15年前的136倍,面对如此惊人的使用率和使用量现实,面对我们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上尚不具备统一宏观的管理协调体制现实,仅仅寄望于法规的制定推行,寄望于几年内小范围的禁产禁用,就给人有只“堵”不“输”,靠法规简单强制的疑问,实际上,去年年初,广州市有关部门提出的对使用塑料袋收费从高端顾客、高端市场和高端社区逐步推广实施的办法没能被大面积推开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借鉴。
  绿色环保塑料袋还难以让市民普遍接受。这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加强认证监管等手段之外,还没推出能让市民易于辨别的既符合规范又品质优良的绿色包装产品和专用标志,这也是为什么虽然早在1990年卫生部就发布了《关于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但十多年来大量再生塑料袋还在与食品“肌肤相亲”的原因。二是其价格昂贵让人忘而却步,据介绍,超薄塑料袋在批发市场上一般是三到四分钱一个,而可降解塑料袋每个则在一毛五分左右, 对于一个一天只用500个塑料袋的商场来说,一天的成本就要多出60多元,这种利润成本差异,难说能不让人们有所顾忌。
  塑料垃圾治理是一个长期工程,需要我们从“减、管、用、教”等多方面加强治理。既需要通过实施减免税等政策来促进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形成,也需要运用“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征收塑料垃圾产生费,更需要抓住市民的生活实际,加强对环保塑料袋的认证和推广,让市民无需专业测定也可以轻易鉴别塑料袋的品类和级别,这样,我们就能在政策导向、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科技开发等诸多方面形成对“白色污染”的综合治理,达到循环利用、造福人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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