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塑料袋不能成为消费者的“独舞”
    2008-01-10    陈一舟    来源:千龙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要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京华时报》1月9日)

  曾几何时,小小塑料袋风靡全球。尽管它不是时尚之物,但由于方便易用,价格低廉,几乎无处不在。但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塑料袋带来的环保问题,塑料袋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渐渐“失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了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我国开始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一种必然。
  为了环保,我们要习惯逐渐远离塑料袋,这是作为公民的基本责任。但在笔者看来,拒绝塑料袋,重树绿色健康购物生活方式,却不是消费者“一个人的舞蹈”——除了消费者之外,商家也要承担相应的“环保成本”。
  塑料袋对于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早已为大众所熟知。但塑料袋至今还充斥于现实的生活,主要是因为,塑料袋方便实用。从这个角度看,要想让拒绝塑料袋成为消费者的自觉,仅仅“塑料袋收费”是远远不够的,单方面指望消费者自备购物包装工具也不现实。关键在于——用方便的环保替代品取代塑料袋,譬如纸质包装袋或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长期的社会生活习惯便很难真正得到“改变”,为了方便,还是会有很多人使用塑料袋,哪怕是付费的。而事实上,一个塑料袋即便收费能有几何,这一点“压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就涉及到一个商家服务责任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塑料袋的环保替代品,价格相对较高,那么,这一块“成本”就不能全部由消费者独力承担,商家也要为之进行利益让渡,廉价甚至是免费提供“环保袋”。在笔者看来,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制定出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一方面从源头上禁止塑料袋的生产,另一方面鼓励和倡导商家和消费者一起向塑料袋说不,由消费市场的两个主体一起为环保“出力”。
  倘若拒绝塑料袋变成消费者“一个人的舞蹈”,从短期来看,加重了社会负担;从长远来看,“拒绝塑料袋禁令”的落实会面临更多、更广泛的现实障碍。正如有网友所言,只有“绿色方便”才能从根子上取代“白色污染”,而对于这个“绿色方便”,商家也有回避不了的义务和责任。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