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有偿使用谁来买单?
    2008-01-10    文/郭晓涛    来源:北方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消息一经发出,让人们因为“物价上涨”风波本已脆弱的神经又再次受到触及。
  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对环保公益都持支持的态度,但对商场有偿使用塑料袋则持有异议。有些消费者认为这是商场的变相涨价,对于环保则是治标不治本。其实像这样一项涉及公众生活和利益的社会性政策,引起一些议论,是很正常的事情。质疑之所以产生,既有人们对于超市原本无偿提供的服务转向有偿,一时的不习惯和不适应,也有另外一些值得关注的东西———环境保护的责任谁该承担的更多?
  有统计表明,一般的大型超市,每天的塑料袋使用量超过1万个。而这些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的塑料袋,是超市一种营销策略和服务形式,是商家优化服务、吸引人流的手段之一,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一定成本,但因给消费者提供了便利,成本与由此获得的回报相比,无疑是“小菜一碟”。至于由此造成的白色污染,以及大笔的环境治理费用却是由全社会来承担的。这样看来便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买单”关系。
  如今塑料袋使用要收费,虽然是符合市场规律和价格杠杆的一种合理调节,但在塑料袋的使用链条中商家才是真正的“源头”,消费者只是处于“末端”,所以在“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中,除了让消费者付费之外,不应漏掉获得隐性收益的另一方———提供塑料袋的商家。
  相信大多数人都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但超市塑料袋污染问题怎样解决,还应该好好研究,起码要本着谁得到利益最多,谁承担责任最多的原则来处理,只有这样才公平,才能得到全民认可,也才能达到最优效果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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