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标准考验家庭
    2007-12-14        来源:市场报
  据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通知,规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又有人要离婚了”——网友一针见血的评论让我感觉到心痛。央行关于二套房的认定,事实上将家庭作为防范的对象,如此的规定违反了基本的法理,易于诱发道德风险。在执法者眼中,违反法律的不再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而是他们的家庭了。以家庭为纽带,强加了一系列的义务。
  我们能够理解央行对于金融风险的关注,他们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了社会整体的福利,但如果对社会基本细胞过于粗暴,也不会增进社会的福利。殷鉴不远,之前有大量拆迁户,因以户分房而离婚,今天出台这样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二套房,会不会再度引发离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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