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可上调 污染更该打
    2007-12-11    王青    来源:法制晚报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昨天闭幕。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称,我国将在审核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强化成本约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笔者小时候就听说,在黄土高原上,居民宁可送给饥渴的路人一个馍,也舍不得给一碗水。
  中国是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包括北京在内的诸多大城市都面临水资源匮乏的困扰。虽然还没有走到“地球的最后一滴水是人类的眼泪”的境地,但是水资源,尤其是清洁饮用水的稀缺已是有目共睹的了。再加上需要耗资处理的污水越来越多,水价调整也就成了大势所趋、顺理成章的事情。
  水价调整是结果,面对这个结果我们或许只能默默接受。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回首找找原因。
  水利部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70%以上的河流湖泊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环保总局的数据则显示,我们的饮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
  让水越来越稀缺、越来越金贵的罪魁祸首显然是污染。而污染主要来源于什么?是我们洗菜、冲马桶种下的恶果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调查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全国共发生水污染事故3988起,平均每年近1000起。而近两年来,水污染事故更呈现出“爆发”的态势,以至于潘岳认为,今年入夏以来接连发生的蓝藻爆发事件,标志着环境成本已经到了“临界点”。
  那么,如果把污染导致的成本简单地计入水价之中,并由普通市民分担,是不是合情合理?
  据报道,提高污水处理费除了逐步在大城市推行,还将根据社会的承受能力逐步扩展到中小城市和农村。
  可与此同时还有报道说,在村镇建设的多是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环保设备落后或者根本没有环保设施,给当地造成严重污染,淮河沿岸甚至出现了“癌症村”。
  笔者无法想象,如果这些因饮用不安全的水而患病的人得不到赔偿,反过来还要为这些不安全的水支付更高的成本,他们会是怎样的感受。
  所以说,水价理应调整,但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此外,很多地方目前支付的水费已经包含了污水处理费,所以相关部门不能仅仅审核供水企业的运营成本,应该审核污水处理企业的成本以及成效,避免污水处理设施成为应付检查的“样板工程”或者“道具”,从而保证污水处理费用于有成效的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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