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水价应该缓行
    2007-12-11    九木    来源:成都日报

  昨天,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闭幕。会议透露,我国明年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见昨日成都日报)

  毋庸讳言,2007年,“涨价”再度成为热门话题:肉价、油价、粮价、菜价、房价等都有较大幅度的上涨。8、9、10三个月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均超过6%,严重超过国际公认的3%警戒线,物价正由结构性上涨向全面通货膨胀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直面问题,提出“两防”——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其意图十分明显:改善民生,先要稳定价格。因此,由国家发改委直接主导的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应当缓行。
  水,作为资源性产品,其缺乏状况越来越严重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而且也是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内容,用价格杠杆达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也无可非议。但,节能减排任务与物价等民生问题相冲突时,应当让位于后者,而且如同当年承包制不能调动经济领域里一切积极因素一样,价格杠杆也不是唯一,更不是万能的。这已经可以从连续多次提高水价而缺水状况依然严峻的事实中得到佐证。相反,水作为源头产品,在人民生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水价上涨势必牵一发而动全身,带动其他产业和产品价格全面上扬,将很可能导致新一轮的涨价竞赛。如是,不仅无法最终达到涨价的目的,而且一定会给民生带来通胀烦恼。
  众所周知,目前CPI上涨主要是由于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直接引起带动食品价格上涨,从而带动消费价格整体水平的明显上涨而造成的。猪肉在“价格结构”中的地位显然没有水重要。明年再推出供水价格调整,无疑是给居高不下的物价形势火上浇油。物价的上升明显降低了占人口87%的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微薄的收入增加早就被物价的上涨冲销得一干二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如果不能够让全民共享改革成果,或者要让中低收入阶层为此付出降低生活水平的代价,那么这种物价调控手段和方式都存在不小的问题。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1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9.1%,衣着类同比上涨1.0%,一般日用品类上涨2.3%,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6.3%。(见12月10日《新闻30分》)连国家发改委自己也承认,按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幅度匡算,价格上涨影响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增支44.2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增支16.7元。别小看了这几十元钱,在高收入阶层那里当然可以忽略不计,而对大量低收入家庭而言,却是沉重的负担。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这预示着“防过热、防通胀、重民生”将成为今后一年经济工作的主调和基点。能否实现百姓期盼的“工资多涨点,物价少涨点”愿望,各级政府任重而道远。民生问题大如天,稍有闪失,就可能埋下祸端。中央要求的“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对各类民生问题,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扎实地加以解决”,应该落到实处,成为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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