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存通兑的收费行为违背以人为本理念
    2007-12-03    作者:胡晓鹏    来源:东方网
  中国的银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寡头垄断结构,四大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一直占据着市场总量的绝大部分。近年来,随着民营银行和跨国银行的崛起,这种长期不变的市场结构才有所松动。但与此同时,我们的银行也开始强烈地感受到来自国外银行的竞争压力,于是,关于提升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呼吁也日渐高涨。由此来看,最近央行要求各商业银行实施通存通兑的要求,就是一项旨在提升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发展思路。但另人遗憾的是,在执行这一策略时,各家商业银行都明确制定了对消费者服务的较高收费标准,这使得原本是一项为民办事的举措,却遭到老百姓的强烈不满。
  从道理上讲,银行为消费者提供了一项增殖服务,消费者为此付出一定的费用,这是顺应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应当是合理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对此,笔者认为:目前,银行在收费问题上的界定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它是一个霸王条款,或者说,各家银行并不是真的愿意开展此业务,而是为了敷衍央行的指示精神,费用标准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二则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其价格的形成并不是遵从市场竞争的原则形成的,很有点多家银行“共谋”的结果;三是在收取费用之外还增加许多额外限制,使得原本是为民的服务,反而为民所累。比如,办理跨行通存通兑,除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业务协议以外,客户在开通后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这相对于结合借记卡和密码的ATM方式来说,显然要烦琐不少。
  也许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他们并没有全面地意识到上述问题,但一些银行长期以来形成的“国企病”却使得客户深深地理解这些内容。比如,前些日子,银行业务非常繁忙时,一些银行不是想办法尽快完善服务,而是别出心裁的搞“付费免排队”,就遭受了广大消费者的不满。如今,跨行通存通兑措施一出,又招致满城风雨,或许,我们的银行是该自我反思一下了。
  在笔者看来,如果各家商业银行真的作到了合理化的通存通兑,那么,不同银行间服务资源、服务水平的互补性将促使消费者福利水平的快速提升,这将在宏观层面上有助于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大幅度提高。因此,中央银行所提出的通存通兑要求实质是着眼于银行业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但现在的问题却是,利益本位主义制约着商业银行间自主实施通存通兑业务。因为,在既有市场格局下,一旦做到了通存通兑业务,那么,营业网络点多、服务效率高的商业银行就会在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被竞争力不如自己的银行所“侵蚀”,最起码会造成一定的客户数量的流失,这自然是它所不愿看到的局面。反过来看,营业网络点少、服务效率不高的商业银行也不愿意实施通存通兑,原因是在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它也不愿意和竞争力较强的银行展开“面对面”的竞争,而资源共享就意味着自己要借用别人的资源,付出高额的费用会降低自己的收益,而不付高额费用,资源共享的美梦就难以成真。此时,最好的结果就是维持现状,更何况现在的小日子还过得下去。当然,现如今的银行市场寡头竞争格局也是制约通存通兑业务发展的关键,因为,这些实力较强的银行更不愿意落得个几败俱伤的结果。显然,在这些约束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策略是一方面开出高额费用标准,另一方面直接向客户索取,均衡的结果就是这项业务得不到市场的认可。
  理解了上述问题,我们似乎还需要澄清一种观点。据有关人士讲解,开展通存通兑业务,从理论上讲,网点较少、单笔业务成本较高的银行应该制定较低的收费标准,这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显然,这种想法是基于中国银行业的全局来思考的。试想,银行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客户资源的竞争上,那些,网点多的银行为什么要制定高收费标准,这样做或许可以为它带来一定的超额收益,但从长期来看,客户的流失却是对其致命的打击。因此,只要这项业务按照市场原则来贯彻实施,收费标准的竞争就不可避免,由此反观目前刚性的收费结构,结果只能是:这些银行在收费问题已经形成了共谋,其目的就是试图通过市场分割的方式实施卖方垄断。
  分析至此,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银行到底该不该收费呢?以及应该向谁收费呢?笔者的观点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增殖服务产品,收费是必要的,但不应该对消费者收费。原因有二:一是消费者是银行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基础,是银行企业的“上帝”,为“上帝”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是银行竞争能力的体现;二是跨行通存通兑的本质是银行之间资源、效率、能力的多层次共享,是单一银行通过自身努力也难以达到的服务水平,因此,银行应该成为付费主体。据了解,国外跨行通存通兑主要通过专业化组织或银行间的协议来实现的,由于银行之间网点设置的不均衡,跨行通存通兑造成的银行网点资源占用费用,通过银行之间协议和支付来完成。
  最后,笔者还想要说的是,在一个全球化日趋竞争的环境中,我国的一些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要切实地扭转发展思路,要把以人为本的商业理念切实地贯彻到自身的经济行为之中。更为重要的是,以人为本并不是事事都要求人来付费才可以体现本,不付费且能够做到本,那才是真正具有战略眼光、可持续发展眼光的市场经济不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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