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存通兑何以便民变骗民
    2007-11-2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从本月19日银行开展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后,围绕此项银行新业务的新闻始终不断。最新的消息显示,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直接指责其手续费过高,涉嫌形成限制竞争的价格联盟。

  消协的质疑让通存通兑收费事件的性质发生变化,把焦点引入到垄断行业价格规制和管理部门如何履行监管职责的层面。对于这一性质变化,笔者认为切实击中了当下中国银行业竞争的实质,事件背后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入探究。
  通存通兑业务的酝酿始于年中的银行排长队问题,而按照业务推动部门——央行之前的预想,该业务的开通意味着储户的资金账户可以在任一银行网点提取或存入,不用再手持数张银行卡,来回在各银行之间“搬运”现金了。从而让银行柜台资源实现全面共享,缓解排长队的问题。
  这样的思路显然是正确的,遗憾的是良好的行政初衷往往会遭遇市场利益的杯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面对这一利民举措,就毫不友善地举起了高收费的“菜刀”,最高200元的收费水平,费率之高几乎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就消协针对四大银行几乎同步的收费标准提出的“垄断”质疑,有关主管部门的答复却令人遗憾,“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中,各家商业银行自愿参加,央行并未指定定价标准,也无权干涉”。
  的确,从表面看来商业银行属于自愿参加通存通兑业务,但这并不是管理部门无法干预定价的理由。从收费的水平高低看,针对通存通兑业务,国内的商业银行明显分为两派,一派是国有商业银行,他们是集体“高举高打”收取1%的手续费,另一派则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的收费标准基本在0.1%左右,只有前者的1/10,而每笔大约5.5元手续费与前者最高200元更是相去甚远。
  更为关键的是,这样的价格差别只是表面的,并非意味着市场竞争随之产生。通存通兑业务的实质是开放了国有银行的垄断领地,如果没有国有银行的业务配合,所谓的竞争根本就不会出现。四大国有银行网点多,分布广,在柜台交易中处于现实垄断地位,因此自己的客户一般不存在存兑难题。而在实行跨行通存通兑后,获益最大的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让它们能够借助四大银行的网络资源,缓解自身网点不足的发展瓶颈,而这一领地是目前四大国有银行最大的竞争优势。因此,通存通兑业务的推出对于四大国有银行来说,几乎是致命性的挑战。
  面对挑战,四大国有银行自然选择了自保,而高收费就成为最简单、最合理的自保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收费水平的高低与其合理性,就理应成为消费者判断事件性质的唯一标准,究竟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收费高低及其市场现实结果是“硬道理”。而就具体收费标准看,3万元封顶的通存通兑金额,却对应着高达200元的收费标准,新闻调查显示,这样的收费完全超越了理性的市场界限。被调查对象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这样的收费标准,比我打车跑银行还要贵”,而根本无人问津的通存通兑业务市场也印证了这一事实。
  众所周知,形成市场的基本前提就是有买卖双方的同时存在,而国有银行对通存通兑实施畸高收费的结果就是让客户彻底消失,其最终目的也正是让这个市场“名存实亡”。可见,畸形的高收费暴露了四大国有银行拒绝开展这一业务的实质意图,而收费行为本身只不过是一件用来蒙骗管理部门和消费者的“外衣”。
  好事办坏,“便民”变成“骗民”,这样的结局不仅仅是一种遗憾,更应引起管理部门的深入思考。如果管理部门的确想让通存通兑业务落实自己的初衷,就必须正视垄断因素带来的市场扭曲因素,转而以公益性为出发点,直接根据成本核算限定最高收费价格,而不是因其表面的市场化“外衣”就轻易地推卸行业监管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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