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物价局罚得没错
    2007-11-12        来源:兰州晚报

    ●上海市消保委相关专家表示,1元机票仅是以超低价来吸引眼球,但并未给消费者带来普遍的福利。上海市消保委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1元机票违反了政府限价令,物价局罚得没错。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认为,春秋航空推出的1元机票数量有限,能买到的消费者就像“中了彩票”,这种个别的低价促销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普遍性的福利,对于消费者来说其实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企业而言,只有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让消费者享受公平、优质、廉价的商品和服务才是真正的竞争之道,而以个别超低价的方式进行炒作、恶性竞争,最终也不会被消费者认同。

    ●上海市消保委律师志愿者之一、上海迪凡律师事务所孙理波律师认为,民航总局的“限折令”属于政府指导价,而1元机票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最低下限,作为物价监管部门的物价局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孙理波认为,从市场角度来说,1元机票以超低价吸引旅客,虽然仅是航班总座位数的10%,但是仍然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到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利益,属于一种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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