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能葬送市场竞争
    2007-11-12    张国举    来源:中国网

    去年春秋航空在上海飞济南的航线上推出了只卖1元的飞机票,然而春秋航空1元的机票却只卖出了400张,就迅速的告别了这个市场。1元机票告别市场是因为济南市物价局开出的这张15万的罚单,这张罚单不仅让济南市民告别了低到一元的廉价机票,同时也导致春秋航空退出了上海到济南的航线。(见11月11日新华网)

    可以理解的是,对于春秋航空推出的1元飞机票,济南市物价局开出15万元并责令其退出上海到济南航线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令人悲哀的是,济南市物价局在规范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又葬送了市场竞争,终结了廉价运营模式以及百姓的廉价乘机之福。从本质上讲,济南市物价局的这种粗暴监管不能不说是一种错位与无知。
    众所周知,我国航空运营一直停留在高成本上,价格明显高于国际水平,一方面造成了国内航空公司在国际竞争中的劣势,另一方面也致使百姓乘机成为一种奢侈,难以享受到廉价航空的便捷和实惠。而国外航空公司之所以优于国内航空公司,就是因为他们较早地就开始了低价航空革命。比如,美国航空业在上世纪90年代后,低成本航空公司纷纷崛起,采取低票价、较少服务的价格竞争模式开展运营。随着90年代欧盟区域内部航空市场自由化改革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即在欧盟内允许所有航线市场准入的情况下,欧洲也兴起了低成本航空运营的热潮。截至2003年,欧洲的低成本航空公司已达到56家,欧洲的低成本航空公司市场份额也从1996年仅占2.8%上升到2002年的13.0%。尤其在在英国到欧洲大陆的航线上,低成本航空的市场份额已达到34%。
    春秋航空公司作为一家民营航空企业,去年推出1元机票的营销手段并赢得了市场,其1元机票虽然并不是实质意义的廉价航空,但它起码让我们看到了国内航空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走廉价模式。笔者以为,对于这种廉价萌芽,作为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尊重和维护市场,即要站在公共行业发展和大众之福的高度上进行呵护引导。换句话说,政府部门作为社会大众的利益“代言人”,应该及时调整监管思维,尊重市场竞争,甚至可以积极发为他们放宽政策。此乃行政监管部门的明智选择。
    但遗憾的是,济南市物价局却越过市场规则,粗暴教条地对国内唯一一家廉价航空公司——春秋航空予以重罚,取消其退出航线。从中,我们不难得出,济南市监管部门的粗暴打压和消极思维,无疑葬送了社会大众所乐于接受的廉价航空,折射出了“公权越市”的监管错位与无知。
    总之,对于廉价航空,规范市场首先应该尊重竞争,维护市场更不等于打压甚至葬送市场,济南市对春秋航空的粗暴处罚不是明智之举。在社会大众期待国内航空的廉价时代早日来临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换一换思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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