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无车”,别把“概念”当法宝
    2007-10-29    廖德凯    来源:扬州晚报
  “月月都有无车日”,昆明的这个大胆举措和美好设想,引起轰动势所必然。然而,从“无车日”本身的价值理念及政府责任来说,以私家车为对象的“月月都有无车日”活动,不但有行政侵权的嫌疑,还体现了有关部门在对待交通、污染等公共问题时,误将一种旨在唤起人们思考的“概念”化活动,当成了解决根本问题的法宝。
  “无车日”是一种概念化的倡导性社会活动。所谓“概念化”,是指类似活动只体现一种对健康生活的倡导,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关注,而不在于通过这种形式达到具体解决问题的目的。在全国各地开展的“无车日”活动,就是一种旨在唤起人们对交通问题和污染问题的关注,倡导人们绿色出行的“概念化”活动。“无车日”真正的价值,正在于其所蕴含的理念,而不在于其“无车”的形式。正如时装发布会上,模特所展示的千奇百怪的服装,只是代表了一种潮流和方向的“概念”,并没有谁会将那些衣服真正穿到大街上去。
  “无车日”所倡导的理念和所关注的问题,更多地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系统性地解决交通和污染问题。事实证明,“无车日”搞得再多,都不可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毕竟不可能全年禁车)。将“无车日”当作解决问题的法宝,既误读了“无车日”所蕴含的理念和其“概念化”价值,又失去了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和社会思考,凭空增添了社会的争议性和对此行为合法性的质疑。全国一年只搞一次“无车日”,频率本身就表达了对这种形式的内在价值追求,而不是事实效果追求。
  把一个概念化的“无车日”当作解决问题的“救命稻草”,暴露了当地有关部门在面临交通、污染等公共危机时,缺乏足够的执政智慧。有市民认同这种做法,“看到了政府的决心”,但问题是,如果没有科学性和合法性,更容易成为伤害民众的利器。合法性是解决行为的实质要件,承载着国人“有产”梦想的《物权法》本月刚刚实施,针对私家车使用权的“月月无车日”必然会遭受人们的广泛质疑。而如何区别“概念化”的社会倡导性活动与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更是有关部门必须加以厘清的,这关乎到行为的科学性。否则,将馄饨饺子一块下,失去对行为准确的认识和定位,自然徒增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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