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以科学休假制取代“黄金周”
    2007-10-09    马九器    来源:华商报
  有媒体称,国家旅游局官员透露,现行的休假制度势将调整,有关部门的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只待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重要的民族传统节日将被纳入法定假日。
  如果把1999年看作旅游经济的一个分水岭,那么“黄金周”休假制度无疑是这个分水岭的标志性建筑,从那年开始,在20余年改革开放下堆积起来的个人财富和需求,由于长假而出现“井喷”式消费和爆发。
  按马斯洛的金字塔需求理论分析,“黄金周”甫始的人们由于长期的旅游和精神饥渴,一旦有了消费的口子,“有”的满足胜过“好”的要求,如同“吃饱”胜过“吃好”;但当消费了第二个、第三个直至第十个、第二十个“黄金周”后,“好”便自然胜过“有”,人们更关注的是“黄金周”的质量。但以庞大的人口和有限的旅游资源相比,只能是“黄金周里数人头,黄金周里活受罪”的怨言四起。
  “黄金周”诞生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靠旅游带动内需、以内需带动经济,这从每个“黄金周”后各地必然要算一笔收入账可以看出。但在旅游经济账外还有更多的社会学家、文物学者、环保人士、法律专家开始算其他账:乱涨价和行路住宿消费难的泛社会问题、古迹文物自然环境遭破坏的文物环保问题、消费“井喷”引发的种种法律纠纷……
  何况,十多天的旅游消费对国家GDP的贡献在不同的统计方式下,常常出现不同的结果。好吧,既然谈经济,那就当其他领域专家在吹毛求疵吧,不妨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看看。
  经济学里有个重要理论叫“边际效用递减原则”。通俗地说,就是当你饥肠辘辘时吃肉夹馍,第一个肉夹馍对解决饥饿问题的效用最大,第二个就次一点,第三个基本就作用不大了,第四第五个不但不解决饥饿反而要闹肚子产生负效用了。“黄金周”如同肉夹馍,开始时对解决国人的“旅游饥饿”效用很大,但随着游客不再满足“旅游温饱”开始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时,既有的“井喷式旅游经济”的负效用可能就越来越大。
  规律告诉我们,任何出于权宜之计的制度必然随着时光的流逝而不合时宜,惟一的结果就是积极改革。所以,无论国家旅游局官员是否就“黄金周”改革给出时间表,以集中休假为手段、以旅游拉动内需的“黄金周”制度应当变革,取而代之的是更科学的国人休假制度。
  无论如何改革都应当遵循几个基本的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无论是激发国人“黄金周”出游,还是拉动地方经济,都只是手段,衡量经济理性和效益的最大标准应当是人的感受和评价,一旦有制度规定与“人”背离,那么自然失去应有的合法性基础,应围绕“人”积极改变。
  其次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保障。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人权之一,而《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休息权的重要表现方式。但在实践中,带薪年休假并没有被强制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制度对此更多也只是让参照执行。正是由于大量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这一休息权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才“逼迫”很多人只能选择“黄金周”出游,“乐并痛苦着”。要改革“黄金周”制度,必须首先从法律上对国人的带薪年休假予以充分保障。
  再次是对优秀文化传统的守护。传统节假日放假,这是世界很多国家的习俗,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借以铭记和承继传统的一种象征性行为。这些年,与各类“洋节”大放异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传统的节日在缺乏现代内涵的背景下被边缘化,而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传统文化被商业化、物质化侵蚀的突出表现。以国家名义给国人在传统节日放假,这是休假制度在文化层面进行传统文化保护的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在心理层面产生的效应是难以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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