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应参与“黄金周”存废的决策
    2007-10-09    邓聿文(北京编辑)    来源:北京青年报

  随着国庆“黄金周”的落幕,有关“黄金周”的存废争议又再次掀起。根据多家报纸引述香港《文汇报》的报道,国家旅游局官员透露,现行的休假制度势将调整,有关部门的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只待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看来,延续10年之久的“黄金周”制度也许就要结束其使命了。但对“黄金周”存废的争议,也让我们反思,为什么这项公共政策从一开始几乎就批评不断,而且越到后来,社会上改革“黄金周”的呼声就越高?
  笔者以为,当初“黄金周”这项决策的出台有其一定的时代背景,正如一些专家所指出的,“黄金周”只是当时为了拉动内需而出台的替代措施,但这种休假方式却被引导成为了一种旅游方式,令“黄金周”几乎变成了“旅游黄金周”。过去几年来,虽然“黄金周”对释放潜在的消费需求、拉动内需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与此同时,“黄金周”的负面后果也日益显现出来,因而,“黄金周”的改变也就势在必行。
  公共政策之所以是“公共”的,不只是政策的结果应体现和反映公众的利益,更在于政策制定过程本身必须要有公众参与。没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政策,其公共性和科学性都很难得到保证。如果公共政策的制定仅由政府内部的少数人来操持,那么,部分精英就很容易从自身的立场、观点出发,在决策中反映少数人的价值观,从而导致政策公共性的缺失。
  现在的问题是,现实中公共政策从方案酝酿到最终出台,几乎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关起门来完成的。尽管国家旅游局官员表示,“黄金周”保留与否,并非一项简单工作,必须经过慎重研究后才能决定,但是,这“慎重研究”是否包含了公众的意见,包含了多大的民意成分,人们始终不得而知。而已到最后论证阶段的新休假方案,至少到目前为止,公众也不知道其具体内容是什么,也就无从辨别新方案对自己的影响。这样一来,等到全国人大通过了该方案,公众也就只能被动接受,并根据它来重新安排自己的休假生活。
  应该说,新休假方案算不上是国家机密,在制定过程中,有关方面完全应该将其主要内容公开出来,让整个社会充分参与讨论。只有这样,公众才明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该方案的原因、意图、原则以及要达到的目的,决策机关也才能从广泛的反馈中反思新方案的长处和不足,才有机会加以改进。
  在互联网时代,公众表达意见的意愿大大提高。要想克服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封闭性,增加其公共性,就应该建立和完善意见表达机制、决策参与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吸纳公众代表参与,畅通信息流通渠道。对于政府和整个社会来说,这其实也是一个民主学习的过程。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