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存废应由休假主体决定
    2007-10-09    魏文彪    来源: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本报今日报道:随着第25个黄金周落幕,“黄金周”的存废争议再起。国家旅游局官员透露,现行的休假制度势将调整,有关部门的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只待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黄金周休假制度的实行起到了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作用,但是也确实给交通、食宿、环保等方面造成巨大压力,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弊端。在这种情形下,有关部门官员提出休假新方案并不让人感到奇怪。
    但也须看到的是,对于包括可能取消“五一”黄金周在内的举措,也有大量人士存在不同的意见。显而易见的是,对于不在少数的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强度普遍较大、职业倦怠感日益显现的今天,非黄金周这样较长时日的集中休假不能让他们疲惫的身心得到抚慰与调整;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说,由于平时工作繁忙,一些私务也需借助黄金周假期处理。正因为如此,从网络论坛上,可以看到不少人希望继续保留黄金周的愿望。何况由于带薪休假对许多人而言尚属一种奢望,所以取消黄金周可能就意味着休假日的减少,这也难免会让不少人感到担忧。
    可以发现,无论是当初希望通过黄金周制度刺激消费,还是现在出于避免集中休假给诸多部门与行业造成压力的考虑,有关考量黄金周存废的出发点,很大程度上并非是从劳动者权益与意愿的角度上权衡利弊。
    劳动者是包括黄金周在内假日制度的休假主体,所以劳动者不能在假日制度改革讨论中缺位,有关假日制度的调整需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应由劳动者而非有关部门主导假日制度改革,乃至存废。鉴于劳动者对于休假方式具有不同意见,所以应当构建劳动者参与讨论的平台,让不同意见者进行充分的观点交锋,通过辩论、博弈、说服与妥协,让绝大多数人达成基本共识,然后由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按程序确定最终的休假方案。
    这样一种平台与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国人公民意识与参与公共事务能力的提升,因为习惯于由政府包揽一切者难以成长为现代公民。而作为具有现代意识与责任感的公民,并不会仅仅站在自身利益角度上考虑问题,简单地排斥国家与社会利益。
    有关部门 “慎重研究后才能决定”的审慎态度,及将把新休假制度方案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程序意识无疑值得赞赏,但是所谓“慎重研究”不应成为“关门研究”,将新休假方案交由广大民众讨论并体现其中多数人的意见,同样更能彰显审慎态度与程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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