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垄断经营保障房的几点建议
    2007-09-26    冯海宁    来源:燕赵都市报
    郑州将组建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垄断经适房和廉租房市场,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以赚钱为最终目的。此举初衷不容置疑,可谓一举多得:首先,表明政府担当起了应有的责任。因为过去保障性住房有名无实责任完全在于政府,从制度、资金、土地到分配,每一个环节都因为政府责任缺失而漏洞百出。其次,能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速。因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生产要素都集中在政府手里,似乎只有政府有能力让保障性住房迅速变现。再者,能减少分配不公平,保障性住房由开发商分配转为由政府分配,骗购的机会相对减少。
    可以说,郑州市政府全面接管保障房正是民众所期待的,也是当下解决燃眉之急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因为不论是中央要求和民众压力,还是嫌贫爱富的市场现状,都要求地方政府拿出最有效的办法:一要保证保障房及时、足量供应,二要保证保障房开发建设廉洁透明,三要保证保障房分配公平合理。那么,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如何完全挑起这么重的担子呢?笔者认为应该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的合理解决———
    政府单方面筹建保障房能否满足供应?为保证保障房足量供应,过去的口号一直是多渠道筹建保障房,实践证明多渠道筹建保障房过于分散,不容易统筹监管,有一定弊端。现在,对于政府以独力来建,也有个担心:保障房用地政府可以保证,但最关键的资金来源能确保吗?如果政府挤奶式地供应保障房或者缩小保障范围,资金压力虽然会减轻,但却与保障精神相背离。
    如何杜绝建设环节的腐败?尽管郑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认为不存在腐败生长的空间,原因是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像项目管理中心一样,具体运作还有企业参与。但是,这只是一种预计而已。事实上,仅保障房建设环节就有很多权力寻租的空间,譬如说承建商、建材商与项目监理商的选择。
    谁来监督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完全由政府操控,优点自不必说,但引出一个问题:谁来监督该公司对保障房的建设、分配等事务?如果由政府监督,就等于自己监督自己,存在弊端;如果引入另一方来监督,就存在选择难和监督难的问题,即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组成的监事会来监督,也难以避免。
    能否同时保护开发商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虽然说,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对保障房兴趣不大,但是商品房价不可能一直这样涨下去。况且,被大开发商挤兑的中小开发商也有可能有意向选择开发保障房,因为保障房虽然微利,但利润却是有保证的。另外,也有一些大开发商开始反思自己的社会责任,譬如万科董事长王石就曾表示要盖微利房。他还认为微利房虽然毛利率较低,但由于土地由国家划拨,净资产回报率并不差。
    是否对社区格局产生不恰当的影响?笔者与一业内资深人士探讨郑州此举时,他认为即使所有环节都没问题,但还有一个忧虑:公共住宅投资公司不参与商品房开发,就很可能连片建设保障房,如此一来,保障房住宅区就会与商品房住宅区彻底分开,这似乎也会形成一些社会问题。
    的确,保障房建设只能由政府担责,但同时要承认政府的能量是有限的,而社会的力量是无穷的。因此,笔者认为郑州保障房建设可采取两条腿走路:政府完全操控一部分,把另一部分通过政府的公共职能转化给社会,譬如减免税收吸引开发商参与,或者像北京一样出台“配建房”政策。只有两条腿走路,才既稳健又有效率。总之,政府完全垄断、不给开发商机会,未必妥当,因为政府垄断容易,退出垄断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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