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房贷”能否不殃及无辜
    2007-09-22        来源:现代金报

    用税收、房贷等经济杠杆调节房地产投机过热现象,似乎已成为一种流行思维。
    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人士称,对于按揭第二套住房的人,从即日起实施首付四成政策。建行重庆分行人士称,主要是按总行统一部署进行,目的是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重庆晚报9月21日报道)。

    从二手房屋交易税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的温和改革,到“停止二手房贷款”的激进管制,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金融信贷机构的管理思维十分明显,房地产投机被认为有明显的“负外部性”。为了让投机者为其造成的社会成本埋单,政府应对经济主体征以相当于这部分成本数额的税收,或者将其交易成本最大化,从而遏制其行为取向。
    可是,我们目前所面对的,恰恰是一个没有将“投资性购房”与“自住性买房”分离的混合型市场,即没有建立相应的分层住房销售与保障体系,这使得中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者一起投身于商品房市场,在拉大需求基数的同时,也造成了任何一套管理政策的出台,都很难真正保证其打击对象的精确度,殃及无辜。
    首先,对于自住性买房者来说,因房贷提高所变化的需求弹性非常有限。许多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因为以前所住房屋面积过于狭小,等到自己结婚生子时必须重新购置。这恰恰也是相关主管部门与专家建议的理性“梯度消费模式”。
    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给这些自住性买房者带来更沉重的经济负担,却抑制不住人们改善生活质量的热切愿望,哪怕全家七拼八凑、再向亲戚朋友多借些钱,也会咬牙支付这笔多出来的首付。
    对于投资性购房者来说,他们有一个特征值得政府注意。投资性购房者并不在乎目前的房价高低(也即他们的前期投入成本高低),而只关注其增值空间有多大。哪怕某个城市房价上涨到每平方米十万,只要投机者预期未来可以达到十五万,他们也会豪不犹豫地下注。因此,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投资性购房者如果认定其收益依旧超过投入成本增加,就阻挡不了他们的投机热潮。
    即使做最极端的假设,第二套房首付提至百分之百,赶跑的也不过是一些跟风“散户”,目前国内游资与境外投机资本挟巨额财富,在房地产市场快进快出,以人民币汇率上升与中国相对廉价土地资源为筹码,寻求大量套利,他们是不在乎那点首付提高的。
    同时也要指出,在经济学上,金融信贷利率调整、贷款额度提升都属于间接杠杆,它不像税收尤其是个税那样征收对象是唯一性的,很容易出现成本转嫁现象。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可能会出现要么全部额外成本由普通消费者承担;要么直接影响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两极”。
    经济杠杆不是万能的,依靠第二套房首付提高来遏制人们的房地产“消费行为”也未必是不二之途。房地产领域呈现明显的资源主导模式,地方政府和房产商都可以通过控制土地与房屋供应量,来制造求大于供的需求假象。不彻底解决土地供应的“入口”问题,不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房屋”的供应量,不严厉打击房地产交易中的官商勾结、利益寻租和垄断现象,仅仅凭借税收或房贷提高的经济杠杆,是难以取得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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