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房贷暂无新规 还清贷款后可再次申请
    2007-09-06    记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表示,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没有这方面的变动,仍然执行目前的相关规定。
  李持缨表示,北京还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和打算。“按照北京目前的规定,只是不能同时有两笔贷款。也就是说,如果在还清了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是可以的。在没有还清的期间则不能申请第二笔贷款。”
  据了解,目前北京对于购买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二手房,符合“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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