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公积金二次贷款无益房价调控
    2007-09-06    孙瑞灼    来源:新快报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9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批准办理;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购房也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此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广州仍执行目前相关规定,即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在还清贷款后,在买第二套房时仍然可以再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9月5日《新快报》)。

    在当前国家收紧银根的金融政策背景下,南京暂停公积金二次房贷显然是为了顺应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意在通过抑制住房需求为楼市降温。然而,我认为此举对稳定房价、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意义不大。
    当前房贷主要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从2006年底有关统计数据来看,公积金贷款只占整个房贷市场的12%。在这种情况下,停止公积金二次贷款,对那些本就通过商业贷款买房的人毫无影响。更重要的是,当前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不多,平均到数十年的还贷期中去还,与房地产的升值空间相比,更是微乎其微。在各大商业银行没有叫停二次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叫停公积金二次贷款,只会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推到商业贷款的行列,不仅无法起到抑制住房需要的作用,反而增加群众的购房负担。
    其实,通过抑制市场需要为楼市降火这种“市场有病、百姓吃药”的调控方式本身就值得怀疑。一个人想有一套住房,或想再买一套住房改进生活质量,这都没错,错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本身“病”得厉害。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几近垄断的格局下,房价已完全脱离了市场规律,房价不再以成本为基础,而由开发商一口说了算。据媒体报道,有人在房价探访中发现了这样一个案例,两位购房者在同一楼盘预购一套同样面积的房子,仅因早一天和晚一天,总价就差了6万余元。原来,这家房地产公司见购房者趋多,一夜之间就将每平方米价格涨了约300元(《湖北日报》8月18日)。这虽是个案,但给我们提供了一只解剖房价暴涨节点的“麻雀”。据了解,这个楼盘原价系开盘时所定,涨价是楼盘日渐走俏的结果,既未通过什么报批手续,对消费者也没有任何告示,上涨幅度也没有谁给出什么限制,完全由公司老总的一张大嘴喊出。
    其实这种情形在各地都普遍存在,这反映出什么呢?至少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楼盘的涨价,既无职能部门具体监管,也无行业性的协议制约;既不必根据成本而定,也无需向公众预告。归总而言,就是完全由开发商看供求关系来定夺。从中不难看出,有些地方楼价一再暴涨,关键就在于涨价的主动权很大程度是捏在开发商手里,购房者、社会或者政府都失去话语权。这告诉我们,房产交易虽然是市场行为,但涉及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除采取抑制市场需求等宏观调控措施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针对房价暴涨的具体节点,拿出具体办法来。比如,对商品住宅可实行公布成本细目、核定基准价格、限定利润率以及凡较大幅度涨价必须经过报批和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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