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宽带限时联盟坐地分钱
    2007-08-30    魏文彪    来源:山西晚报
  据本报今日报道:在话音收入不断下滑的同时,两大固网运营商将目光瞄准了宽带增收。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目前都在各地积极部署扩大宽带限时收费的业务政策,未来将取代包年和包月收费政策,在全国逐渐推广。
  数月前,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的信息革命: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指出,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据介绍,推行宽带限时收费业务后,包月用户每月上网时间规定为240个小时,超过规定时间后不断网,而是“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费,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可见所谓宽带限时收费实际就是变相涨价,这无疑将进一步加大中国家庭上网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加重中国家庭的经济负担。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印度政府计划在两年内向所有印度公民提供2Mbps的免费宽带服务,美国旧金山、法国巴黎、日本东京等城市也已展开全城免费提供Wi-Fi(一种短距离无线网络技术)服务。口口声声“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的电信企业,在宽带服务提供上却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可见其所谓的“与国际接轨”不过是一种选择性接轨而已,即于自己有利就接轨,于增加自身利益不利就对国际通行做法视而不见。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许多人们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效率,所以互联网的普及可以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而这也正是印度、巴黎、东京等国家与城市力推免费网络技术的原因所在。而像中国垄断企业这样推行所谓的宽带限时业务,不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起到阻抑作用。这不仅是部分垄断企业缺乏必要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而且也是对“垄断利益是国家利益大敌”铁律的深刻揭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打破垄断对于促进国家利益的意义所在。
  作为竞争对手的两大网络运营商,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放弃竞争,并同步推行相同性质与资费标准的宽带限时业务,显然已经结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同盟,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面对这样一种垄断经营行为,国家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而应像监管与处罚其他领域的垄断同盟一样,对两大网络运营商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否则“抓小放大”的监管方式难以取信于民,也难让其他企业与行业信服,同时损伤法律的尊严与执法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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