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存在"房奴"又何妨 中国真的没有"房奴"吗?
    2007-08-20    艾琳    来源:浙江在线

  在17日开幕的2007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建设部原副部长杨慎直言目前房价高的原因是由于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住房消费同我国城镇化进程是成正比的。他不同意时下的“房奴”一说。(8月19日《新华网》)

  把所有贷款购房者都称为“房奴”,是不客观的。
  但是,因为住房需求存在矛盾,因为住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就认为不存在“房奴”,也是不实事求是的。
  我们说,判断购房者是不是“房奴”的关键,不是贷款购房还是借款购房,而在于他购买这样一套住房,在当前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平下,这套住房是否值这个价,是否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相一致。
  如果一个地区的商品房价格,完全脱离了这个地区经济发展和老百姓生活的实际水平,而老百姓为了不露缩街头,只好强行购买,以至于在购买了住房以后,除房子以外的其他生活水平都出现明显下降、心理负担增强、精神压力增大,这不是“房奴”是什么?
  那么,目前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住房的价格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没有脱离呢?
  就购买者而言,我国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沦为“房奴”了,凭他们目前的经济实力,根本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他们为了购房,只好无奈地降低了其他方面的生活水平,使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特别是国家连续调高贷款利率以后,已经让一些贷款购房者难以承受,精神压力相当大。有的购房者,甚至相通过出售房子来解决心理负担过重的问题。
  就商品房价格而言,目前的商品房价格完全超过了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因为,在绝大多数地区的商品房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政府行为以及腐败行为造成了房屋成本的大大提高。有开发商泄露,其利润的四成是被政府部门攫取的,这可能还不包括一些腐败因素。如果再加上政府在土地转让中的收费,商品房的价格到底被政府及其部门抬高了多少,已经一目了然。如果政府能够把这部分利益让渡给购房者,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大大减少开支,可以少贷款、少借款,其除房子以外的其他生活水平也就可以不至于下降很多,精神压力也可以小许多,能够买得起房的人也可能会增加不少。
  就经济发展、老百姓收入增长速度与商品房价格上涨的速度而言,这几年商品房价格上涨的速度远比经济发展速度快,更比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增长快。而购买商品房这样的事,不仅金额很大,而且是一次性的支出,如果不是一次性支出,就需要承担巨额的银行利息。如果通过贷款购买住房的消费者,以后每年的收入增长甚至不足以支付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这不是“房奴”又是什么呢?
  我们承认,现在商品房市场存在着供需矛盾,供不应求的现象确实存在。但是,这决不是无节制提高商品房价格的理由。因为,前几年全国那么多的空置房,也没有见商品房价格下降,而是直线上升了,难道这是由市场规律决定的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住房建设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老百姓的住房水平也确实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决不能因为住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就否认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就不承认存在“房奴”的事实。
  其实,即使承认存在“房奴”又何妨呢?这样不是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住房建设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还有许多的矛盾需要解决,从而更加重视此项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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