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公积金成垄断行业避税港
    2007-07-31    洪巧俊    来源:江南都市报

  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月均工资基数2.13万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月人均缴存公积金6389元。(相关新闻见江南都市报15版)

  我在多篇文章中阐述过自己的观点:垄断行业的高福利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但我没想到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住房公积金月人均缴存竟是6389元。而我要说的,恰恰就是文件中的规定让垄断行业有空子可钻,山东省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5%,而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缴存比例刚好是15%,人家并没有超过“上限”。
  去年初,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称拟对住房公积金征收个税。我当即写了篇评论《我为何赞同对住房公积金征收个税》,这是因为现有的规定已经延续了十多年,已不再适应当今的社会发展。
  由于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储蓄中的住房公积金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账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由于有的地方规定了全年发奖金的数额,不能突破,于是一些单位就在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上做文章,上缴得再多,也不违规违纪。就是奖金没有规定数额,奖金发多了也不好,上缴税收不说,还太招眼,引来监督部门上门,所以一些单位就转向少发奖金,多缴住房公积金。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也曾指出,垄断和腐败是拉大贫富差距的两大根源,因为这两者造成了机会的不平等。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但是这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利民的保障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却走样了,成了一些单位私分公款,借机腐败的“挡箭牌”。
  应该说,国有垄断行业的这种公积金缴存,是堂而皇之地侵占国家资财,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同时也成了垄断行业的“避税港湾”。垄断行业本身工资就高,还要巧立名目地提高自己的各种福利,使得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月均工资基数2.13万元,比一些地区公务员年工资还高;而月缴存公积金6389元,差不多是一些民工的年工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利于实现我国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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