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意识强弱决定同工同酬实现
    2007-07-17    马龙生    来源:千龙网

  【新闻眼】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聘用工和正式工、农民工和城镇工、编制外和编制内,收入甚至会差出10倍。(《人民日报》7月16日报道)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是职场中活生生的事实,却分明向人们昭示着“按身份分配”的无法无理。

  对于“按身份分配”,处于两个用人机制之下的员工们,似乎都已见怪不怪了。聘用工、农民工、编制外的打工者们,虽然心有不服,但相对于来之不易的饭碗,他们不敢更多地主张什么;而那些正式工、城镇工、体制内员工,更是认为本该如此、心安理得。不能不说,目前实行的双轨制用工制度,事实上正在将群体间的盘剥与掠夺,推向一个日益显性的地步。
  同不工同酬现象,绝不是内部分配之类微观层面的事,而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社会现象。法律明确赋予公民的同工同酬权,为什么在现实中落不到实处?最根本的原因,是掌控社会资源的既得利益者,通过用工双轨制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这样的维护,往往又以“稳定”为旗号,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章程”为口号来推行。其最强硬的理由,就是“老员工历史上为单位贡献较多”,理应通过体制划线,确保这些人不通过竞争,也能分享利益。
  但问题是,这样的倾斜在不同的单位里,效果却有天攘之别。对于土地等资源被上级部门收走的企业来说,即使想为老员工做出倾斜,大多也是有心无力,真正被养起来的,只是少数企业领导;而对于垄断行业、事业单位来说,以体制划线的倾斜,又几乎到了“无度”的地步。这种无度,一是体现在具体数额上,二是体现在享受对象上——被划在体制内分享利益的,未必就是曾经为企业创业的老员工,更有不少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裙带关系塞进来的。
  同工同酬的路应该怎么走?让现在所有的临时工都走进“体制内”,享受体制内员工待遇吗?不用说体制内的人们会不平衡,更因为这些单位大多为“国”字号,国家财力能否支撑也是一个大问题;那么,让体制内员工向临时工们看齐,大幅降低待遇?那恐怕真的会事关“稳定”了,因为这些单位很多都是能够“挟政府以令诸候”的角色,动起来需要慎之又慎。
  劳动力总体上的供大于求,使临时工们主张权利的声音太弱,用人单位实行同工不同酬也总是那么理直气壮。而在事关百姓权利这样的问题上,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却不能因市场供求而永远无所作为。同工同酬的路还有多远?取决于政府的公共意识能有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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