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国债解决高校债务是个馊主意
    2007-07-09    大丫山    来源:合肥晚报

    全国政协近日在政协常委会上公布了一份高校负债问题的报告,称全国高校贷款总额已达2500亿元,高校凭借自身力量基本不可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雪球有越滚越大之虞”。报告警示,目前部分高校已存在严重的财务风险,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对此,报告建议应尽快着手对高校贷款实行贴息政策,由中央、地方和高校各自承担2%左右的利率负担,同时国家发行1000个亿的教育国债。(7月6日《新京报》)

    的确,高校债务“雪球有越滚越大之虞”,当大量高校都存在严重财务风险时,就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其危害不可小视。但是,为了化解“越滚越大之雪球”,就通过国家发行教育国债,笔者以为此举甚是不妥。
    首先,1000个亿教育国债不是个小数,发出去后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可低估,最直接影响就是导致我国国债余额(指历年发行的国债尚未兑付的余额)继续加大。显然,这将加重国家偿还负担,于国民经济极其不利。
    其次,发行1000个亿教育国债,这笔债务包括本金和利益,归根结底还是要全民来买单,因为国家的钱来自于纳税人,也就是老百姓的钱。而我们知道,高校的债务不是全民造成的。无辜者凭啥要为失误者买单?同样,造成高校背负巨额债务以及银行因放贷高校出现呆账、死账,银行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决策不科学造成的损失,也不应该让广大老百姓来为其买单。
    再次,教育部、财政部曾于2004年7月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提出把高校扩招率控制在5%以内,并遵循“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这意味着高校欠债将全部由自己买单。面对国家政策和指示,一些高校置若罔闻,这种自酿苦果,老百姓没有理由为之“慷慨解囊”。
    基于以上三点,通过发行国债来偿还高校债务,是个馊主意,万万不可行。在笔者看来,就目前各高校的巨额债务,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可以为之适当“松绑”,比如增加教育经费,但必须基于两个前提:其一,必须追究那些好大喜功、盲目扩张、追求政绩的高校领导和教育官员责任;其二,为偿还债务,高校必须尽自己的一切力量。遗憾的是,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目前还没有看到高校领导及相关官员因为高校好大喜功、盲目扩张、追求政绩等等下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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