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主要是“体制内”增长
    2007-07-03    柏墉    来源:珠江商报

  据悉,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3161亿元,到2006年达到23439亿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3.5%;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22元,到2006年达到2100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两项数据均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7月2日中新社)

  但是很不幸,这个消息甫一推出,即引来网上舆论强烈反弹。有人讲“我在工厂里工作,怎么没有这个感觉,工资已经3年没有动静了”,有人则讲“到底是谁的工资长了,这个消息太模糊了吧”。类似的网上舆论当然是可信的,现实的讲,4年来社会上占有相当大比例的职工的工资真的没有增长;而说到有人认为这个消息模糊,则应该是因为“中国在岗职工”这个概念的模糊。
  如果我们把“中国在岗职工”这个概念分成“体制内职工”(即公务员、国企雇员)和“体制外职工”(私营企业雇员),那么就应该可以发现:4年来“中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年均递增13.5%,其“贡献”者恐怕主要是“体制内职工”———“体制外职工”人数上或有增长,从而使其在平均工资没有任何增长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对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做出一点点贡献。而说到4年来“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递增12%,现实恐怕就只能告诉我们,它仅仅体现在“体制内职工”身上。
  换言之,4年来“中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年均递增13.5%,恐怕没有“体制外职工”多少事;4年来“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递增12%,就更没有“体制外职工”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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