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平均增幅掩盖了很多问题
    2007-07-03    励俊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事情就是这么巧。猪肉涨价之风刚过,民众抱怨“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的时候,中国劳动学会就发布了有关工资增长的“正面”消息。
   由于数据是引用了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所以其权威性毋庸置疑。既然工资收入涨幅超过GDP,按说民众就享受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那么为何仍有许多人的实际感受是生活成本在不断提高呢?通过对这系列数据的深入解读,笔者认为这里面存在两大问题。
  首先,职工收入总额水平偏低。2006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仅为21001元,按照我国劳动统计制度规定,这个职工工资总额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是含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工资。按照这一统计,职工每月实际拿到的现金仅为1200元左右,这一推测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吻合。区区1200元,对于一个新毕业的大学生而言,北京或上海群租到一张床位、维持温饱的衣食水平。即便在二三级城市,1200元也只能买下江西省九江市一平米的经济适用房。
  以工资对比物价,两者的涨幅也并不对称。不说近一年来的米、面、菜及主副食品价格均有两位数的攀升,不说粮油、燃气、水电等生活必需品上涨,这些民众都还能承受,但大件商品、比如房价的上涨却到了令大多数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同样是2002年到2006年,全国大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超过7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100%以上的幅度。
  中国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的第二大问题是收入差距结构效应越来越大。发改委数据显示,2002年以后,受行业门类划分的影响,平均货币工资收入最高与最低行业的收入之比逐步扩大为2003、2004和2005年的4.63∶1、4.60∶1和4.88∶1。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以及电力煤气等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分别达到了20.2%、17.0%和16.4%,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垄断行业的收入及其涨幅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正如发改委今年1月发表的《我国的工资分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指出的那样,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只占10.91%(2005年),工资分配存在问题。这4年的涨幅非但不是太高,而是太低。而其中所掩盖的问题是必须引起重视,并加以改善的。只有根据中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中、提低、限高”的要求,落实改善工资收入的结构性问题,才能让民众真正分享到国家GDP高速增长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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