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平均法”掩耳盗铃
    2007-07-03    作者: 赵艳红    来源:北京商报
  昨日喜闻,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并分别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
  欣喜之余,笔者却发现自己这两年工资并无多大变化,身边的不少朋友也有同感。不禁心生疑问:这个平均数到底能代表多少人?
  经常会听到相关部门发布各种平均数。例如北京市统计局2007年3月份发布的数字显示,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而全市仅有39.3%的职工达到平均水平,那么,没达平均线的人占了60.7%。其中,银行业、石油开采业等七大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超10万元,家具制造业、餐饮业不足1.9万元,保安服务业仅9000多元。
  由此可见,“36097元”这个平均数与大多数职工的实际工资都相差甚远。如果简单地去相信这个平均数,现实存在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就被掩盖了。
  有数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平均数是N个数的合数除以N,这N个数的差异越大,平均数的代表性也就越小。
  在“橄榄型”的社会结构中,个体间差距较小,与平均数非常靠近。而现阶段的中国,人口众多,地区发展不平衡,还处在底层大、中间小的“金字塔型”,绝大多数财富聚集在处于塔间的少数人。有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内地0.4%的家庭占有全国70%的财富;而在全球范围内,百万富翁家庭的数量已经达到720万户,他们掌握的财富占全球财富总量的28.6%。
  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这种“马太效应”一直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金字塔型”的中国如果凡事都参考平均数,无异于利用“障眼法”,忽略贫富差距,掩盖社会矛盾,助长“马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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