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载客汽车车船税最低拟征360元
    2007-06-27        来源:市场报
  北京市法制办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发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该送审稿中,北京市载客汽车的车船使用税税额调整为360元至600元,比原来的标准200元至300元高出不少。
  公布的送审稿规定载客汽车的新税额分别为,大型客车每辆600元,中型客车每辆540元,小型客车每辆480元,微型客车每辆360元。税额基本是财政部规定税额的中间值偏高,而之前,北京普通小汽车的标准是每辆每年200元,调整之后的车船税增加一倍多。
  根据送审稿的规定,登记为公交客运的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暂免征收车船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均免征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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