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给房价套上缰绳?
    2007-06-25        来源:无锡日报
   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告诉记者,此次调控的核心是对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谓“政府指导价”也就是“基准价”,其构成是成本、利润加税金三部分。文件规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润率不得高于8%,在核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开发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高于5%。楼盘销售行为也要规范,必须执行明码标价、“一套一价”、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标示并在网上公示等规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3个文件一出,立刻引来对立的两种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却公开叫板。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甚至在其博客上连续撰文“炮轰”南京市物价局,称其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南京市某房产老总说,物价局规定开发商利润率为8%,而税务局多年来一直按20%的利润率来预征楼盘税收,物价局与税务局自相矛盾,对开发商来说是不公平的。
  南京市建设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房价新政符合价格法相关规定:“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
  “行政调控不符合市场规律,注定会成为‘空调’!”“不卖房,10月后必有报复性反弹!”房产商通过各种途径给主管部门施压,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政策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从长期来说,还是要着眼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对南京房价新政究竟能在怎样的程度上遏制飞涨的房价,人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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