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区”•背景
    2007-06-11    陈未临    来源:

“从旧到新” 28载“特区”路

  随着重庆成都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特区”、“上海浦东”、“天津滨海”等词也成了近日热度最高的“关键词”。
  从1979年“特区”一词首次面世至今,中国特区的发展路程,已经浓墨重彩地书写了28载。

深圳:特区“破冰”

  据《深圳的斯芬克斯之谜》一书记载,1979年4月,邓小平同志与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长习仲勋商讨开放事宜,提出在深圳建立一个新的开放区域,全力引进外来资本,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并且建议这个开放区域就叫“特区”。
  据了解,从1980年到1990年十年间,我国一共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五大经济特区,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三大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指出,当时设立特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外资,进行产权多元化的尝试。深圳特区为中国全面打破计划经济、建立市场经济进行了意义深远的探索。

上海浦东:首个“新特区”

  1990年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开发开放上海浦东。从1990到2000年十年间,浦东开发开放取得了重大进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城区。1999年,浦东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00亿元,比1990年增长了12倍。其中,金融保险业增加值从3亿元上升到134亿元,增长40多倍;高新技术工业产值达450亿元,增长44倍。金融贸易、高新技术以及现代工业的崛起,使浦东成为上海跨世纪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因为有别于此前的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人们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俗称为“新特区”,上海浦东,也成为了中国特区“从旧到新”的最好见证。
  关于中国特区“从旧到新”的转变,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李罗力曾撰文指出,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改革主要任务是破除长期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桎梏,因而具有明显的“红利性”。无论是农村改革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城市改革中的经济主体多元化,放开空间让外资进入、让私人经济发展,以及对企业放权让利等,都直接可以解放生产力,让老百姓生活得到明显的改善,很容易带来普遍的看得见的好处。
  李罗力认为,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这种局面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各种矛盾的积累,已经出现了新的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致使现在的改革不但已经没有了明显普遍的“红利性”,而且往往是一项改革措施出台如果使一部分人群受益,就会使另外一部分人群受损。
  从这个意义上说,现阶段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注重在发展和前进中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力求改革让尽量多的人群受益,而使尽量少的人群受损。所以,当年的特区优惠政策已丧失了特殊性,老特区的使命已经终结。

一个新的阶段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通过《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将滨海新区列为继上海浦东新区之后的全国第二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允许东疆港区借鉴国际惯例在通关、外汇、物流、贸易、税收等多个领域先行先试,成为我国对外高度开放的示范区。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也在企业税费、引进国外智力等方面给予了滨海新区相关政策支持。
  “政策导向是加速一个地方发展的最为有力的助推剂,我国从特区到开发区,与其他地区的不同就是在政策。”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与会代表、委员分析说,我国经济发展的投资拉动特点十分明显。此种形势下,政策扶持意义重大。
  李罗力认为,改革已由过去主要是针对效率低下的计划经济体制重点突破式的改革,发展到今天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方位的改革;由注重经济增长效率和发展速度的改革,步入到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改革。
  李罗力表示,现在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了破除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桎梏的任务,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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