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桥 把“和谐危改”进行到底
    2007-06-04    记者:赵宝堃 孙晓胜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专电 与普通的危旧房改造不同,北京酒仙桥采取的是“房改带危改”的形式,从项目确立到工作推进过程,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都坚持“和谐危改、同步搬迁”的原则,使危改工作得以平稳进行。
    沟通与理解是复杂的危改工作得以有效推进的前提。北京市朝阳区酒仙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巴长瑞介绍,一些老百姓要求搬迁后要“住得下、买得起”。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他们工作组作为“政府代表”就走门串户地了解情况,同时还对居民“公开电话,敞开大门”。各级政府相关的文件、政策以及“致居民的一封信”不断地送到危改区住户的家中。
    让居民了解这次危改的性质和推进程序是推动项目进展的基础。据介绍,“房改带危改”是北京市政府在解决居民居住安全问题的同时,适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政策性措施之一,是由政府依法制定政策、限定价格、规定模式,危改费用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担的非市场化行为。
    由于政府对危改项目建设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并减免了部分税费,政府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放弃了对所属产权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补偿,使居民能够用较低的价格,即北京市现行房改成本价1560元/建筑平方米和本危改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3850元/建筑平方米的标准,购买回迁安置房,这都大大减少了居民的购房费用。
    据介绍,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危改实施单位,按《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规定的一级开发模式进行资金平衡核算,按政府规定取得法定利润,并最终由政府部门审计确定。
    公开、公平、公正是和谐拆迁的必要条件。“达成共识能才实现共赢,只有实现共赢,才能最终达到和谐拆迁的目的。”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孔令国说,去年公司向居民发布了“九公开”承诺,包括回迁方案公开、被拆迁户原始状况公开、咨询渠道公开等,把所有拆迁环节都放到“阳光”下进行。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酒仙桥危改坚持“同步搬迁”模式,同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是否搬迁、何时搬迁,居民自己说了算。同步搬迁让实施单位增加了大量的时间成本,但却更好地保护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因为这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危旧房改造项目之一,搬迁人数众多,整体搬迁可缩短居民的搬迁周转时间,不给居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过多影响。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