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决拆迁:制造还是消灭“钉子户”?
    2007-06-04    毕诗成    来源:华商报

  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但最终的“私下协商解决”使其没能如我们预期的那样,成为“化解拆迁纠纷的标本”。相反,有拆迁户看到的是“力争”的甜头,有开发商看到的是对峙“闹大”后的诸多掣肘。于是乎,挺直腰杆讨价还价的拆迁户多了起来,深更半夜“悄悄地进村”强拆成既定事实的开发商也多了起来———“钉子户标本”非但没能换来更多的拆迁智慧,反而不排除从不同侧面,“刺激了”可能形成矛盾的各方。
    寻求避免矛盾激化的拆迁智慧,是大拆大建的中国所迫切需要的。正因如此,北京市酒仙桥危改工程采取的“全民公决”、“同步搬迁”尝试,注定将如此前的“拔钉”一般引起国人的极大关注。
    据报道,为了“一碗水端平”,避免出现“钉子户”,北京市最大的危改项目酒仙桥危改工程将“由全体居民以民主方式决定拆迁进程”———达到一定比例的居民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所有居民将“同步搬迁”。目前,一户一票的投票表决书已发到了5473户居民家中,正式投票将于6月9日早9点到晚9点进行,公证机关将对全过程进行公证。(6月3日《新京报》)

    新鲜!的确新鲜!此消息一出,有人说,这是对民权的尊重,是“中国拆迁史上的一大进步”;也有人说,这是用脚后跟就能想明白的“民主把戏”,是打着“多数人同意”的幌子,欲行“对少数人的暴力”。显然,前者看到了拆迁主导者“俯身听民意”的态度,后者想到了“少数人权益被淹没”的可能。
    后者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的确,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如果认为民主就是遇到事情都来票决,然后少数人都要无条件服从,这未免有些狭隘。选总统可以这样,49%投票给戈尔的选民,要服从把票投给布什的另51%选民的意志,但涉及到人身权利,涉及到财产处理,这套逻辑基本就行不通了———“好东西”的民主要是被开发商运用得只能看到一层“票决的皮”,那就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在这次危改项目中,住户的产权结构复杂性是“史无前例”的,5473户拆迁户,4211户住的是没有产权的筒子楼,707户住的是有产权的单元房,555户住在平房中……大家对补偿的预期、对搬迁的支付能力,怎么可能一致?面对要么拿35万补偿另觅住处,到郊区的郊区甚至到河北去买房;要么自己支付15万元差价回迁,老百姓怎么可能都痛痛快快地“达成一致”?
    票决民主早就被证明“并非万能”了。哲学家卡尔·波普尔在著作中写道:“民主仅仅以大多数人统治为标志是不足够的,因为大多数人可能用暴虐的方式来统治。”任何旨在改善民生的拆迁,支持者是很容易达到多数的,“钉子户”也注定都是少数。要服从80%或者90%民众的意见,这当然是对民意的尊重。但如果认为筒子楼里的4211户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绝对真理”,那么显然会成为对“少数人”的暴力。
    笔者肯定听取多数人意见的正确性,但也要指出:仅有票决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其他的协商、座谈、听证等诸多辅助手段来规避票决天然附带的伤害,通过详细的拆迁方案,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票决并非万能的捷径,如果把“全民票决”作为强制拆迁、同步搬迁的借口,只会加深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非但不会消灭,反而可能形成更多的、腰杆更硬的“钉子户”。
    比起领导拍脑袋决策,票决拆迁过程,有进步的一面,却更要看这“进”的一步怎么走,不“玩火”地走到刀尖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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