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红 先从垄断行业开始?
    2007-06-01    张亦帆 许鹏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标志着1994年税制改革后,长达13年之久的国有企业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情况将成为历史。这一消息发布后,最受关注的问题当属从哪些行业入手,分红的比例如何。昨日,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关于分红从垄断行业开始的传言,只是媒体自己的提法,至于分红的比例、启动时间等细节问题还有待具体方案公布。

年内可能开始试点

  昨日(5日),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向记者表示,“我只能说国企的确是需要向政府分红了,但具体实施的成熟方案目前尚未出台。何时能启动也不确定,只能说今年内有可能开始试点推行。”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资委和财政部已经在原则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财政部负责编制总的预算,中央企业由国资委负责编制。但是,关于财政部和国资委究竟由谁来向国企收取红利的讨论却不绝于耳。对此,杜渊泉回答称:“不久后,国家会出台相关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目前还不太方便透露。”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是否意味着国家会先从一些行业利润比较高的垄断性企业收取企业红利呢?对此,杜渊泉认为,这仅仅是媒体自身的提法,毕竟现在连具体的实施细则都还没有出台,“我想应该会选择一些适合试点、条件成熟的企业来推行。”

已有地方开始分红

  有报道称,目前在广东、上海等地,地方政府向地方国企收缴利润的运作已经开始。据了解,广东省国资委与省财政厅在2006年形成统一意见,从当年起,将省属国企的收益按比例收缴到国资委专用账户上。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就曾对记者表示,今年广东国资委专用账户大概可以收到6.5亿元。
  不过,昨日当记者就国企分红一事咨询四川省国资委和部分国有企业时,却得到尚不知情的回答。
  此前有言论称,国家将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分红的范围进行划定,范围不仅涵盖此前备受关注的国资委统领的央企以及地方各级国企,还包括中央汇金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各大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及国家各部委下属的国有企业。

告别13年不缴红利时代

  企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带来重大影响。
  首先是长达13年之久的不上缴红利成为历史。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来负担,企业的税后利润也由其自主决定使用。
  显然这是符合当时情况的最优选择,因为国有企业在当时的竞争能力普遍不强,利润有限。但现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已经成为赢利大户。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据估算,今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
  专家认为,目前最难确定的是分红比例多高,以及红利由谁管理两大难题。因为很多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一直比较模糊,这给红利分配带来困难,“一刀切”显然不现实;而这笔红利花在何处,也有待进一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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