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今年试点向央企提取分红
    2007-06-01    记者:孙立云    来源:东方早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即将开闸。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这也表明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一位国企专家昨日解释道,按照通俗的说法,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的是政府针对国有企业经营性收支的计划,即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
  从内容来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收入来源一方面是多元化企业的分红,国有独资公司将上缴一部分利润;另一个可能来源就是对于不重要的企业,国资委可以把股权卖出去。支出,一是对重要企业“要保”,补充资本金;二是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

坚持三原则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财政部、国资委研究提出了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具体意见。
  昨日的会议同意了财政部、国资委提出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
  会议强调,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比例;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分别编制,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要与政府公共预算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级编制,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国企不分红历史将结束

  专家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也表明国企将结束13年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因为收入来源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国企利润。
  据了解,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大多数国有企业都不向政府分红。这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来负担。另外是当时国有企业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因此,当时国家决定“一段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
  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保体系逐渐建立,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负担早已与十几年前迥然不同。
  据财政部数据,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据财政部研究机构估算,2007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如果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将超过1.2万亿元。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今年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

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加快

  专家表示,今年将正式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会进一步加快。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制度,是在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合二为一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以来,政府对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没有单独编列预算和进行管理,而是与经常性预算收支一起,混收、混用、混管。这种做法混淆了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的界限,无法体现出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两种职能及其两类收支活动的运行特征。
  专家介绍,由于没有这项制度,国家想扶持的国有企业保不了,该退的退不出。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以后,中央要求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更容易做到,不重要的企业可以把股权卖出去,重要的企业能够有资金进入,困难的企业则可以在改革成本的支持下退出,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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