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红:交强险无责保障太低
    2007-05-23        来源:经参网站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的张晓红认为,交强险无责保障太低。无责赔偿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救死扶伤。如果属于行人不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被机动车撞伤,机动车没有责任也应赔偿。按照现有的规定,伤者只能得到有责赔偿金的20%,即1600元;死者只能得到1万元的赔偿。假如法院判决机动车一方赔偿死亡赔偿金10万元,那么就有9万元的缺口。这笔钱让无责的司机承担,显然是不公平的。
    张晓红还建议,国家应该制定强制保险法,其中纳入交强险规定,不能依据道路交通法的两条规定来制定交强险条例。“保险法是关于商业保险的规定,和强制性保险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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