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如何自证清白?
    2007-05-23    徐经胜    来源:辽沈晚报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4月6日,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 “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 “暴利”。5月8日,孙勇再次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这已经是他因交强险问题第三次向保监会 “发难”了,炮轰的对象是交强险的 “中介代理制度”。
  一名律师叫板保监会,不论最终结果是赢是输,目前都已经达到了叫板的目的:让人们怀疑了交强险的合理性。从去年7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的交强险,近一年来,却接连遭遇 “暴利”、“信息不透明”的讨伐。其中一个焦点问题就是:交强险的保费和赔付率到底该由谁说了算?
  目前,交强险条例和费率是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制定的,也就是说,交强险的保费和赔付率基本由保险公司单方面说了算,政府、公众因处于信息劣势,无法参与交强险保费和赔付率的决策,因而难以保证现行的交强险的合理性。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有理由怀疑交强险存有 “暴利”。
  而且现实也证明交强险存有“暴利”: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辆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
  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交强险存有暴利,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交强险的保费过高而赔付率过低。按照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该条例的费率表显示,交强险的费率为120元至5660元,平均在1000元以上。也正是由于交强险保费过高以及赔付额太少,以致保险公司每年能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保费和赔付率主要由保险公司自己来定,而保费和赔付率的多少又关乎每个车主的切身利益,政府以及公众有理由参与这项政策的制定,有理由要求交强险信息的透明。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利益,也才能使得交强险走向规范、合理。
  有关方面敢于通过公布交强险收缴、理赔明细的方式自证清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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