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模”是对企业文化的嘲讽
    2007-05-10    李北陵    来源:新京报

  北京师范大学对北京、上海等四大城市的调查显示,已经有7成白领成为“过劳模”。(北京晨报5月8日)

  何谓“过劳模”?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工作强度可能比“劳模”有过之而无不及者。
  笔者在曾经服务过的一家企业,就亲见这样的“过劳模”:没有哪一天哪一顿是按时吃饭,甚至当餐馆服务生把饭送来,也常顾不得端起碗筷。可见,加班已成为了一种“企业文化”——加班光荣,加班有理,加班寻常。
  “企业文化”,这些年确乎在我们国内企业里火起来,一些企业高管把它当成了显示现代管理水平的口头禅。可企业文化究竟是什么,少有人真正弄清。
  文化者,首要的含义是人性,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人的价值的看重。企业文化的第一要义,当是把人放在第一位,把员工真正视为企业的最大财富,在企业管理中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如一地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尊重人。但那些把个人政绩、个人升迁、个人发财放在至高地位的企业家和管理者,不顾员工身心健康,以“表扬”、“奖励”等方式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连轴转,让员工在疲劳状态下透支生命,对企业而言是过度消耗人力资源财富,对员工个人而言无异于“谋财害命”,何言“文化”?
  “过劳模”其实是对“企业文化”的嘲讽和鞭鞑。
  “过劳模”普遍存在的公司,高管缺少“文化”,企业也没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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