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成“过劳模”,掌声还是嘘声?
    2007-05-10    作者:叶志军    来源:都市时报•冀东版
  当我们还在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击节的同时,更该为“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扼腕。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贵。或许在“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难题!”这一宏大的哲学命题下,我们还应附加一个小小而必要的设问:健康和工作,哪个更重要?
  今年劳动节,一个全新的词语进入人们的视野——“过劳模”。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他们的工作强度可能比“劳模”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对北京、上海等四大城市的调查,已经有7成白领成为“过劳模”。(5月8日北京晨报)
  “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驴多。”在白领自虐的段子里,我们读出的更多的是无奈。“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劳动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如是说。在白领人士“在许多行业,中国员工的劳动时间几乎已经赶超日韩了”的语境下,“过劳模”甚至是“过劳死”时有耳闻。
  翻开“过劳”的因果薄,似乎是日韩等亚洲经济起飞时候衍生的经济副产品,而成为一种“原罪”。在被世人称为“工蜂”的日本经济机器在世界的经济领域开疆拓土的同时,“过劳死”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成了日本经济腾飞永远的痛。
  如今的我们,又在重蹈“工作”并“过劳”的覆辙。一段时间以来,所谓的“床垫文化”曾经甚嚣尘上。“不辞劳苦”、“废寝忘食”的员工经常被当作典范加以鼓励和赞赏。与此相反,按时上下班的“体面劳动”却被视为“懒惰”和“不思进取”。
  于是,在剧烈的职场竞争压力下,在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指挥棒下,白领们不得不走上“过劳模”之路。在某些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更使白领加班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乃至名正言顺。当华为的胡新宇猝死在连续加班之后的疾病突然发作的时候,我们感到了又一次深深的震撼:谁又将会是下一个胡新宇?
  “过劳”的背后,其实是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和忽视企业社会责任博弈下的后果。在就业岗位成为稀缺产品的时代,面对有苦难言的白领加班,拥有绝对话语权的资方自可以装聋作哑地无视白领们的生命和健康,而成为白领“过劳”的唯一受益者。
  从另一反面来说,“过劳”之所以能够有恃无恐,还在于法律制度监督约束的失位。尽管《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的取巧做法,却让监督和执法工作很难进行。而饱受“过劳死”困扰的日本,已经把此问题从单纯的社会伦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1994年,日本劳动省就已正式把工作过度列为职业灾害,日本官方又在近年把“过劳”正式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过劳死”已写进了日本法律。
  也许,只有当法律足以使白领们强大到可以行使权利的时候,健康和工作才不会成为悖论,我们才有理由为享受自己的“体面劳动”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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