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万福陵园”狂卷1.2亿
利用广告大肆煽惑 制造投资回报丰厚假象
    2007-04-25    邓义波    来源:市场报

  由衡阳市万福陵园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星级陵园”观福园

观福园一角
  日前,湖南省衡阳市处理了一起一年多时间内狂卷“墓民”近1.2亿元的传销大案。

骗取巨款 人去楼空

  2002年,衡阳市引进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经营陵园。该项目由衡阳永晟公司承包,并成立了万福陵园公司。万福陵园公司成立后,筹建观福园。观福园总体规划建设用地300亩,可建造墓、格位10万多个。一期工程占地200亩,开发墓穴、格位29423个。
  观福园设有“家庭祠堂”13个,每个销售价25万元,管理费3000元;“日月同辉”共40个,每个销售价10万元,管理费3000元;最便宜的墓位8000元一个。
  为了销售墓位,万福陵园公司大力宣传其墓穴可继承、可转让,购买墓地可投资、可增值,并定期公布涨价结果。在广告的煽惑下,万福陵园公司共销售墓位 6562个,其中衡阳市4000个,外地2562个,实际葬入296个。截至2006年12月底,该公司销售总收入1.2亿元。
  2005年9月,湘潭火车站一位职工以2.5万元的价格,到万福公司湘潭分公司购买了两个墓地。买卖合同明确规定:1年后,万福陵园公司可按“时令价”回收墓地。
  2006年9月,当他得知墓地价格涨到3.3万元,立即要求万福陵园公司收回墓地。结果,工作人员以资金紧张为由,让他3个月后再来。当他再次找到万福陵园公司时,该公司已人去楼空。像这位职工一样上当受骗的,还有长沙、株洲、湘潭、郴州、邵阳等地的一些万福陵园投资者。

层层分级 非法销售

  据该公司的营销人员介绍,总公司还下设衡阳、长沙、湘潭、株洲、郴州、邵阳等11家分公司。销售队伍分为执行长、处长、经理、主任、业务专员等几个层次。每个分公司设1名执行长,共有76名处长,1522个业务专员,约1600名员工,运作方式主要是通过销售人员与该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同》。执行长、处长等“高管人员”每月按实际销售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及管理费用,业务员的薪金是底薪加提成,销售业务提成高达45%。
  据衡阳相关人员介绍,该公司实际操盘手是台商刘孝坚,他曾经以同样的手法在广东惠州成立唐京公司,大打煽惑广告,销售灵塔园骨灰格位,赚取高额利润。最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1宗有关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唐京公司把灵塔格位款的本金退还给购买者。
  国家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一位教授就衡阳墓地事件接受《市场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万福陵园公司采取的营销模式已经是“过时骗局”,而且比较低级,基本可以定性为传销。从另一方面,也应该提醒消费者,要通过劳动收入合法所得,一定不要相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

相关部门已经介入

  此事引起湖南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衡阳市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着手对万福陵园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衡阳市审计局也对该公司2002年1月至 2006年7月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目前,衡阳市工商局已到万福陵园公司总部下达处罚决定书,外市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也已被吊销,未凭两证销售行为得到制止,业务人员减到283人;市民政局组织专门班子进驻该公司,依法对该公司的资金实行“双控”。
  目前,万福陵园公司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了客户咨询服务中心,受理846起投诉,涉及金额2003万元;签订分期退款协议48份,金额54万多元;退款488起,金额1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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