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信系统不能为垄断行业助威
    2007-04-23    作者:南都    来源:南方都市报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是老生常谈,当信用数据与评级话语权也成为奇货可居的商品时,在不完善的市场中很可能会出现异变。
  为解决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资源不足难题,吉林将六家电信企业的用户缴费与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如果用户无故欠费2个月,信用污点将会影响到贷款。 据称,央行与信息产业部业已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
  如此“强强联手”,引发劣评如潮。人们担心此举继续催长垄断企业制订霸王条款,在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引起原发性的信用不公平。这样的担心并非无据。
  电信企业数据可靠性存疑。电信企业的内部信息是为企业服务的,当电信企业与消费者发生费用纠纷时,不管欠缴原因为何,是否在复议的过程中,复议结果如何,拒缴欠缴企业与个人在电信企业眼中都留下了信用污点。但这一污点是否真实,有待于客观的第三部门的独立评价,单方仲裁显失公允。此次银电联手虽然在欠费前加上“无故”二字,但谁来判断“无故”、“有故”,在多少个工作日内裁决,一切未知,显系推脱之辞。
  此中的弊端就在于缺乏一个独立的、反应快捷的信用仲裁者,使得双方的博弈不在一个公开公平的平台上,所谓我说你失信你就失信,哪由得你分辩?这样的单方判断已经在电信行业引发不少的纠纷,现在推而广之到银行的征信系统,影响到贷款融资,信用评估中的失衡之处会被人为放大。
  电信行业的数据供企业内部参考,我国银行业基本为国有,其信用体系有公共资源的特性--由于中国现阶段的信用结构特点,个人信用几乎100%、企业信用的80%与商业银行业务相关--电信行业的数据可以作银行征信系统的参考,却不能作为主要依据。商家的信用等级不一定在消费者之上,垄断企业的信用记录如何,无需多说。
  央行一直在建设企业与个人的征信系统,据说成效颇著。央行主导建设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的信贷信用数据库,涵盖了97.5%的个人信贷和几乎100%的企业信贷。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征信系统数据分散,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人事、建设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公用事业、邮政、电信、移动通信、保险等商业机构各自保有部分个人信息,互相屏蔽,没有形成完整的征信管理体系。
  整合各种信用资源是建立公共征信系统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先后序列不容倒置,银行信用、社会信誉与商业信用先后有序,先在银行机构内部联网实现资源共享,而后通过与工商、税务联网建立社会信誉记录,最后加入商业信用记录,这样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
  可怕的是,电信与银行不仅是强强联手,还是垄断行业与垄断行业的联手。由银行来充当电信企业的保护伞,令人后怕。目前双方都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被民众指斥丧失诚信,漠视消费者利益。以电信业而言,其装机费、捆绑销售、优惠套餐、与SP运营商始乱终弃的复杂关系,种种疑难杂症尚未根治。在自身信用受到极大挑战之际,首先要做的就是取信于消费者,不料借银行之手反戈一击,令消费者旧痛未去,又添新创。
  没有人否认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是征信体系的完善。但问题在于,以行政之手制订出不公平的信用数据难以服众,还会最终影响市场效率。如果征信系统的数据出现纰漏,各相关市场主体完全有可能自行其是,对数据心存狐疑的结果通常是对数据弃如敝屣。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枚硬币的反面就是,信用经济首先要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一个完整的公开的信用体系,体制内的税务、公共服务等数据固然重要,体制外独立的中介评级机构尤为关键,建立征信系统的前提是数据与征信机构的诚信度被市场广泛认可。
  我国转轨经济的特色之一就是人为培植的大企业失信成本低,博弈能力强,这些巨无霸企业的诚信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质量。监管监管者、监管权贵企业才是建立我国信用经济的关键。对于成熟的市场经济而言,越是大企业、越是主事者,在信用市场的价值也就越高,当他们被信用评级公司与舆论的X射线照透的时候,信用经济也就基本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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